早期越窯的裝燒工藝,可以概括為三大特點:
第一、明火迭燒。正因為明火迭燒,器物在窯爐中直接與煙火灰塵接觸。因此在器物釉面上不免有灰沙之類細小的殘留。這與越窯時代匣燒制品的面目完全不一樣。越窯釉面光亮、瑩晶,有的可以達到“似冰”“類玉”的程度。明火迭燒是不可能達到上述水平。
第二、泥點間隔支燒。早期越窯在器內均為滿釉,而器外,半釉或釉不及底。在裝燒過程中,為了避免制品的互相粘連,因此,窯工們發明創造了使用支燒具,這類支燒方法至少在春秋戰國時代已發明。從紹興春秋戰國原始瓷窯址中,發掘與實物證明,當時為了迭燒,防止制品粘連,器物與器物之間,用陶土、瓷土粉或作成圓珠形,墊在二器之間,這種泥珠碩大,大者如小餅有四、五公分。早期越窯的歷史階段中,可以說一直延用了這種類型的支燒具。因此,在一個碗與一個碗支燒中,成品中就可以殘留了二種現象,(1)即在碗的內底遺留了圓圓的泥點印痕;(2)在碗的外底由于沒有上釉,在泥點支燒的地方雖然沒有遺留殘跡,但從化學反應中呈現了粉紅色、或淡紅色或稱火石紅的印痕。這種印痕的多少,形狀大小均與支燒的陶珠、瓷珠等造型有關,并且支燒顆粒排列密疏有關。
第三、間隔窯具的支燒。隨著制瓷業的發展和生產工藝的改進,在東漢晚期開始,工匠們又發明了間隔窯具。這類間隔窯具,由一個小小的圓餅,其餅上安三個乳釘,我們稱為“三足支釘”這類間隔窯具,雖出于東漢晚期,大量使用卻在東吳時代。比原來泥點支燒的優點是:1.接觸面擴大,因此相迭得數量增加;2. “三足支釘”是制好后,經過燒成,已變成堅硬的裝燒的專門工具,它一般均用瓷土制作,所以與制品一樣牢度,由于比泥點牢固,減少塌倒、壓變形的情況。這類“三足支釘”在吳時大量使用,產量是增加了,但這一時期的制品中最大的特點,即在內底遺留了“三足支釘”的殘跡,這為我們鑒定這時的器物又提供了特征。眾所周知,迭燒時把“三足支釘”的圓餅面直接與平底碗的底部接觸,另外三足與另一個碗內底接觸,由于一個一個往上迭,重量不斷增加,待窯爐燒成溫度,達到釉胎熔合階段時,這三足直入胎體,燒成后,只得將三足拔出,有的粘釉就得敲掉,留下的凹窩和遺留物成為東吳時期裝燒的一個特征了。為了克服這個缺點,晉時匠師們,發明鋸齒形等間隔窯具,到南朝多為扁平形,上述窯具運用中,都與泥點支燒互相配合,原來只用泥點來隔開器物,現在再加上一個窯具,在這個窯具的接觸面上排列泥點,其優點接觸面大了,迭燒穩定,可減少倒塌的廢品率;其留給我們的依據,是火石紅或稱淡粉紅的泥點印痕。所以說泥點印痕的排列、大小形象可以為我們判斷當時使用的是什麼式樣的支燒具,由于支燒具有時代特征,也為器物燒造提供了相對年代。
3.銘文及紀年器
早期越窯器上的銘文,這為我們鑒定提供了直接的可靠的依據。在接觸的制品中,鄞縣東漢瓷鐘底書“王尊”隸書兩字,紹興東吳瓷灶灶面上書“鬼灶”兩字,上虞縣東吳虎子上銘(紀年)“赤烏十四年(251)會稽上虞師袁宜作”。西晉人物堆塑罐上的龜趺碑銘文主要有:
紹興出土的“永安三年時富且詳(祥)宜公卿多子孫壽命長千意萬歲未見英”。平陽江山出土“元康元年八月二日起會稽上虞”。吳縣獅子山2號墓出土“元康二年潤月十九日起會稽”。吳縣獅子山3號墓出土“元康出始寧用此宜子孫作吏高其樂無極”。吳縣獅子山4號墓出土“會稽出始寧用此□□宜子孫作高遷眾無極。”
上海博物館館藏的,人物堆塑罐的龜趺碑上書“會稽出始寧用此喪葬宜子孫作吏高遷眾樂極”。上虞龍山出土的人物堆塑罐上有兩塊龜趺碑,其書均與吳縣獅子4號墓出土物銘同。
早期越窯窯址中的窯具、制品上的銘文,首次在慈溪東漢窯址中出現有徐師有、大、吉,鄞縣東漢窯址出有王、章。上虞東吳窯址出有宜、賈。余姚市東吳窯址出有安、朱等銘文。
上面這些銘文,這無疑對我們在實際鑒定中,碰到類似的銘文時,對于判別、鑒定器物名稱、年代、產地以及生產關系等,是有一定的借鑒。
對于紀年墓、紀年制品,無疑是我們鑒定器物,絕對年代和相對年代可靠的依據。東漢紀年墓有:永平十年、永初三年、延熹七年、五年,初平元年、建安元年等,出土的各式各樣罐、簋、鐘、缽、耳杯、壘、五聯罐、灶、井、香熏等。
東吳紀年墓有:正始二年、赤烏十四年、五鳳元年、太平二年、永安二年、三年、四年、六年,甘露元年、寶鼎三年、建衡二年、鳳凰元年、二年,天冊元年、天璽元年、天紀元年、二年等。
西晉紀年墓有:太康元年、七年、八年、九年,元康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七年、八年、九年,永康元年,永寧二年,太安二年,永興二年,永嘉二年、三年、七年等。
東晉紀年墓有:大興三年、四年,咸和元年、二年、四年,咸康八年,建元二年,永和元年、三年、四年、七年、九年、十一年,升平二年、五年,隆和元年,興寧二年,大和元年、三年、四年,太元二年、八年、九年、十六年、十七年、十八年、二十年,隆安元年,義熙二年等。
南朝紀年墓有:初永元年、二年,元嘉五年,大宋丁丑年,元嘉二十四年,大明六年,泰豫元年(以上為宋)。永明元年(齊),天監元年、五年(梁)。禎明二年(陳)。
隋,大業三年。以上各紀年墓可詳閱《青瓷與越窯》專著中紀年墓及出土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