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山東濟南某古玩市場內發生一起盜竊案,古玩店主劉先生收藏的幾件宋代瓷器失蹤。經警方調查發現,案犯是店主交談甚歡的“藏友”。
2015年3月15日上午,濟南天橋某古玩市場業主劉先生像往常一樣上班營業,然而當他打開店門的一霎那便傻了眼,擺在店鋪最顯眼位置的幾件“鎮店之寶”全都不翼而飛,店鋪正中位置上的博古架也空空如也,總共8件古董瓷器全部丟失,價值1000余萬元。這些瓷器均是其2003年到2005年間奔波各地花費30余萬元淘回來的寶貝。回過神來的劉先生急忙來到南村派出所向警方求助。
案情重大,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立即將情況向分局匯報,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抽調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刑警大隊二中隊精干力量組成專案組,圍繞此案全力展開偵查工作。
專案組民警首先調取了劉先生古玩店所在市場內自3月14日下午至3月15日一早近16個小時、數10個攝像頭拍攝的監控錄像,經過數十個小時的認真查看和比對分析,一名身著灰色夾克、綠色褲子,腳穿白色花邊鞋的平頭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此人14日下午4點50分左右只身進入該古玩市場,5點30分離開古玩市場時身上卻多了一只裝滿東西的布包,行跡非常可疑!經劉先生辨認,這名男子曾在案發前連續2天到自己的店鋪內做客,交流古玩鑒賞心得,因說話特別投緣,3月14日中午兩人還一起在劉先生的店鋪里吃了便飯,其間,正是劉先生向這名男子炫耀了自己店中收藏的幾件宋代瓷器,介紹了這些瓷器的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看到錄像中的情境,劉老板直言悔不當初,很可能由于自己輕信于他人,引狼入室,才造成了這次巨大的經濟損失。
鎖定嫌疑人后,專案組民警通過調取該古玩市場周邊監控錄像,順著男子離開的方向一路追擊,終于在距離案發地點2公里處的某賓館內發現了該男子的蹤跡。賓館住宿登記顯示該男子名叫戴某,還有一名女性與其同住,但兩人已于15日早8時離開賓館。為了盡快找到嫌疑人蹤跡,專案組民警兵分兩路,一組繼續調取賓館周圍監控錄像,尋找嫌疑人戴某和賓館同住女子的相關情況,以期獲取嫌疑人線索;另外一組對濟南及周邊地區的幾大古玩市場進行走訪,尋找被盜古董的蹤跡。
通過調取賓館內監控錄像,民警發現該男子離開賓館后乘坐出租車前往濟南市長途汽車總站。同時根據調查,專案組民警找到了戴某的工作單位,并且見到了戴某本人。然而,令民警深感錯愕的是,戴某本人不僅外形特征與監控視頻中的犯罪嫌疑人差別較大,而且經過走訪了解戴某的親友和同事,戴某14日的活動并不具備作案時間。會不會是嫌疑人盜用了戴某的身份信息?專案組民警由此推斷,嫌疑人具備極強的反偵查能力。同時,與嫌疑人同住的女子因沒有留下任何身份信息,對該女子的相關調查沒有取得任何進展。
民警遂對此前進行的一系列偵查工作進行重新梳理,再次走訪嫌疑人登記住宿的賓館時,女服務員向民警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嫌疑人離店時曾向她打聽過附近有沒有寄快遞的地方,女服務員當時向其推薦了位于長途汽車總站的一家快運公司。
果然,在該家快運公司內,專案組民警通過監控錄像確定了嫌疑人曾于15日上午向天津市郵寄了一只包裹,快遞信息顯示15日下午4時在天津市該包裹已被簽收取走。同時,專案組民警獲取了嫌疑人郵寄包裹時登記的手機號碼。
專案組民警到達天津后,立刻來到天津市長途客運站快運提貨點,查找監控后發現,包裹的提貨人正是嫌疑人及其賓館同住女子!但撥打嫌疑人留下的手機號碼,卻顯示手機已處于關機狀態。
專案組民警再次分組行動,一方面查找嫌疑人及其賓館同住人魏某娟在天津的社會關系,摸排嫌疑人有可能藏身的地點,一方面在天津市的古玩市場附近蹲守,防止犯罪嫌疑人銷贓。
3月18日、19日是古玩市場的固定交易日,在連續蹲守了兩天兩夜后,3月19日晚19時,在排查古玩市場附近的某賓館時,民警一進大廳就發現了兩個熟悉的身影——嫌疑人及其同住女子正在大廳內。民警迅速上前,將兩人當場抓獲歸案。隨后,民警在該賓館房間內找到了被盜的8件古董瓷器。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真實姓名叫劉某興(男,25歲,天津市寶坻區人)。2012年底,劉某興通過各類電視節目獲知目前國內古玩市場價值昂貴后,便產生了盜竊倒賣文物發家致富做“土豪”的想法。為了能夠竊得文物真品,劉某興在天津市鼓樓古玩城內的一家酒店內長期租房,每日早出晚歸到市場內古玩店與古玩商研討學習文物方面的知識。
2015年3月13日,劉某興感覺時機成熟,便乘車趕往濟南了解濟南古玩市場的情況,并使用其撿拾的戴某的身份證信息在濟南登記住宿。3月15日,劉某興來到濟南某古玩市場劉先生經營的店鋪內,利用在天津古玩城所學知識獲取劉先生的信任后,乘劉先生不備偷配鑰匙,隨后實施作案,盜走劉先生店內8件古董瓷器,本想將瓷器運到天津后銷贓,沒想到這么快就落入法網。
此外,劉某興又供述了其于2015年2月27日,在濟南某通訊城內盜竊手機5部、平板電腦1部(涉案價值1萬余元)的犯罪事實。同時,經過民警調查,與劉某興同住的女子名叫魏某,但魏某卻對劉某興的犯罪行為毫不知情。
據了解,由于劉某興對文物的“特殊愛好”,其曾于2013年5月盜竊濟南商河文物局青銅器仿制品,涉嫌入室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此次是其出獄后的再次出手,最終還是難逃法網。
目前,被盜瓷器的鑒定工作仍在進行中。犯罪嫌疑人劉某興因涉嫌盜竊已被依法執行逮捕,此案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