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拍拍假,如何管理規范?
在文物藝術品拍賣過程中存在著拍假和假拍問題。吳冠中的油畫《池塘》,是一個持續多年的“懸案”,其中折射出中國拍賣市場的亂象,至今無法化解。2005年蘇敏羅在拍賣會上以253萬元購得署名吳冠中的油畫《池塘》,這幅畫被吳冠中本人鑒定為“偽作”。《拍賣法》第61條第2款規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拍賣前被告方刊印了業務規則,已作出免責聲明。原告方認為,拍賣公司不能享有《拍賣法》規定之“不保真”的免責條款的權利。
北京榮寶拍賣公司總經理劉尚勇:藝術品是特殊的商品,它在收藏和流通過程中歷經很多環節,有改變性狀的可能。拍賣公司聲明自己不保真,這個態度是誠實的。有上百年歷史的國際知名的大拍賣公司蘇富比和佳士得在拍賣圖錄中也是聲明不保真的,這對于海外人士來說已經是常識。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拍賣法對于保護拍賣人合法權益,促進拍賣行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到該免責條款存在的弊端,即在實踐中,可能會有個別拍賣公司,在明知拍賣標的物為贗品時仍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物的真偽或者品質,利用免責條款逃避法律責任。因此,此條款應當修改和完善,給買受人相應的權力保障,給買家一定的冷靜期,在此期間可無條件退貨,以遏制“拍假”。
真假難辨,藏家如何磨煉法眼?
佳士得拍賣行近日公布,去年秋天在香港舉辦的亞洲美術拍賣會上,成交額的42%出自中國買家之手。由此不難看出中國藝術品收藏家隊伍的壯大。但是,其中也有相當數量的收藏者缺乏必要的知識儲備,偏聽偏信,懷有僥幸心理,或照書本按圖索驥,缺乏正確和理性的認知。拍賣市場若要健康良性地發展,取決于參與者對市場的了解和對藝術品的認知水平。從長遠來看,藏家的水平將直接影響到藝術品市場的發展,藏家的水平高了,贗品將難逃他的法眼。
收藏家郭慶祥:以一顆平常心將收藏看作是一種感情的寄托,而不僅僅是投機行為,那么,你的收藏就會變得快樂起來。只有藏家本身有很好的品位和修養,才能看得準、買得準。藝術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它有很強的觀賞性,盡管具有投資的功能,投機的心態不可取。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收藏家協會副會長袁熙坤:收藏光有熱情不行,起碼要掌握某一領域的基本常識,從相對熟悉的領域入手,投資由小及大,做力所能及的事。收藏者要苦練基本功,做到收藏實踐和理論學習相輔相成。知識為你的眼力奠定了基礎,而眼力則是經驗與知識長期積累的結果。從收藏到研究,最終能從一個門外漢逐步變成略知一二者,隨之又能精通一些專項收藏。這個過程盡管漫長但其中充滿樂趣,人生也因此變得健康而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