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AAC藝術中國”特設了“公民收藏家”獎,旨在藝術品投資和藝術品收藏這兩種市場價值間追問藝術市場的本質
跟在后面學的人沒有出路
盧禹舜(中國國家畫院常務副院長)
跟在后面學的人沒有出路
圖為方力鈞創作的“光頭潑皮”的形象。據說,很多最好的作品不是在市場上,而是在美術館。他的《2003.2.1》在2010年北京匡時秋季拍賣上以694.4萬元人民幣成交,創下內地版畫高價之最。此作品是唯一一件被世界兩大頂級美術館收藏的作品,一個是紐約MOMA,另一個則是法國的蓬皮杜。
藝術品投資和投機并非肇始于今年,然而今年對藝術品投資和投機的關注和討論卻最為熱烈,尤其在經歷了2011年藝術品市場的起落開闔之后。如同一個吸煙者,藝術市場在享受了吞云吐霧的愜意之后,似乎必須重新思考它給身體帶來的損傷。在動蕩與爭議中,藝術市場正處在從收藏市場向投資市場的轉變過程中。藝術投資市場和藝術收藏市場擁有各自的規則和價值觀,一山二虎,難以共存。
收藏的本質是喜愛,但在投資市場的年代,收藏失去了它最原始的熱情。它需要收藏家一身并存很多的品質,但最重要的還是摒棄商業的影響。但是金融、或者說投資本就深藏在藝術品中。在商業文明的時代,投資本質的凸顯再自然不過。正如一位藝術品投資管理者所說:“公民大眾養歌星,有錢人養藝術家。”藝術圈也已經意識到這樣的問題,今年的“AAC藝術中國”特設了“公民收藏家”獎,旨在藝術品投資和藝術品收藏這兩種市場價值間追問藝術市場的本質。可以看到,藝術品投資機構的介入對藝術品收藏以及藝術創作的心態都產生了影響。
在藝術品收藏市場向藝術品投資市場轉變的過程中,各方都難以獨善其身,需要“在動蕩中堅持,在爭議中重建”。趨勢似乎難以改變,那藝術品投資機構對藝術市場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才能保證它的有序發展?藝術投資市場的到來對藝術品收藏和創作都帶來了那些影響?本周刊采訪了國內相關領域代表人物,共同討論這一主題。
我們講藝術投資市場,其實最突出的還是當代藝術。對當下藝術實踐影響最大的也是當代藝術。比如創作方面,由于很多的熱錢和藝術品投資都流到當代藝術品上去了,少數幾位當代藝術家在拍賣行被拍出天價,這誤導了當下相當一批藝術家的藝術實踐。原本只有一位或者幾位藝術家的,帶有個人風格的創作變成的一股風潮。而事實上,這些跟在后面學的人在市場上其實沒有出路。
中國當代藝術其實來自海外而不是國內,它的評價標準也在國外而不是國內批評家的手里。可以說,其實是國外的藝術價值觀將現在的一些當代藝術家扶持起來。當然這并不代表什么,不是說國外的就不好,這只是一個現狀。我所擔心的,是它對藝術實踐的影響。國外的藝術價值觀當然有它的可取之處,也有他的特點,但是它扶持不了那么多的藝術家,它只能樹一個標桿,將資金引導到這幾個人的身上。藝術品投資也只能投這么幾個藝術家,其實這方面的市場有限。因為這些資金還面臨著退出的問題。所以,其實一個方力鈞就夠了,其他人不要跟著。至少不要因為看見他的作品在藝術市場賣價很高而跟著,很難想象中國藝術市場上有一批方力鈞,方力鈞帶有個人風格的作品變成一個流派會是什么樣。
我覺得主流價值還是大方向。當然很難說清楚這個主流是指什么,有些什么標準,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屬于時代、忠于傳統的藝術特質,往往才會更長久。
藝術價值與商業價值要達到平衡
張子康(今日美術館館長)
藝術價值與商業價值要達到平衡
收藏藝術與投資藝術其實是不同的,而真正的藏家事實上應該關注的是和個人更親近的作品,也同時也是關注其歷史價值的作品,而不是完全就符合市場的作品。這樣的不能稱之為藏家。
提到投資市場影響藝術家的創作風格,使得原本體現個人特色的作品最終被很多藝術家效仿。其實風潮并不能成為風格,今天我們已經不是單一風格發展的時代,只有有獨立的特質與敏感,才可能成為藝術的價值。中國當代藝術在不久的未來所面臨的最大危機在于未來藝術家是否能夠不斷地提高自己,使自己的創造力得到更好的發揮。
其實資本的進入以及中國市場的繁榮造成了中國藝術市場的復雜性與多元需求,大家認知藝術品的價值需要一個過程。這對藝術市場既有推動作用、又有破壞作用,只有當藝術的學術價值與商業價值能夠平衡的時候,才能使藝術的商業價值比較合理,在藝術與商業結合時,才不會顯得過于商業而導致庸俗。對于當代藝術來說,其實真正引發關注也就是近十年的事情。而近一年大家都在觀望,不再是以一種過于樂觀或是悲觀的態度來面對未來的發展,而是開始對這個行業進行相對冷靜的分析。
如果藝術家愿意被誤導,就會被誤導
趙子龍(資深策展人)
如果藝術家愿意被誤導,就會被誤導
收藏和投資雖然目的不同,但它們之間并不存在一種本質上的矛盾。一個良好的藝術流通機制中,收藏和投資都不可或缺。不否認,當下資本迅速向藝術品市場匯聚,對藝術界的游戲規則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也出現了許多問題,甚至引來了政府的干預。但這些問題的根源在于體制的不健全,比如評估制度、稅收制度、保險制度、拍賣制度等。真正對立的不是收藏和投資,而是市場機制的保守和開放。在開放的市場機制下,收藏和投資都可以搞得很好,但在不合理的市場機制下,收藏和投資都會出問題。
對于藝術品,“收藏”是真正意義上的“接盤”,但這種“接盤”大多按照個人喜好購買作品,往往不具備公共性,不利于作品向社會的開放,也很難形成規范的法律約束,僅靠行業規則來約束,不是長久之計。而藝術投資則是偏于公共的、全民的,游戲規則相對規范,能夠引入大量社會資本,整體上對于藝術行業具有較大的推動作用,這是藏家力所不及的。當然,在藝術市場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藝術投資機構應該承擔起建立合理游戲規則、并爭取合理規則合法化的使命,而不是單純利用空缺牟利。
至于“誤導”,如果藝術家愿意被誤導,就會被誤導;如果批評家愿意被誤導,也會被誤導。這屬于個人選擇和判斷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