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校以時當宋、金、元時期的磁州窯發掘材料,前述宋、金時期的幾件花瓶均能在窯址材料中找到同形器:《觀臺磁州窯址》所定9型1式白釉瓶與甘肅鎮原宣和五年雕磚墓雕案中用來插花的花瓶造型相同,9型2式白釉瓶的腹、足部造型則與蕭縣白土窯址采集到的皇統元年銘花瓶相近,10型白釉瓶則與河南焦作電廠壁畫墓所見的插隊花花瓶圖案相同,而11型3式白釉瓶在造型上又與傳世之淳十一年白地黑花長頸瓶略同。而11型1式、11型2式瓶白釉瓶均《觀臺磁州窯址》一書所定第二期典型器物,10型、11型3式白釉瓶又皆《觀臺磁州窯址》所定第三期之典型器物。該書之第二期又分為前后兩段,“前段從宋神宗熙寧年間到哲宗元符年間(熙寧元年至元符三年)”,“后段的時代是12世紀前半葉,包括北宋末的徽、欽兩朝到金初海陵王朝以前(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至金熙宗皇統八年)”;該書之第三期“是金代中后期,從金海陵王朝到蒙古軍隊攻占磁州窯所在地———彰德府的金宣宗興定三年(天德元年,1149年至1219年)”。又,11型3式白釉瓶雖被定為第三期典型器物,但與之相近的淳十一年白地黑花長頸瓶的下限已入該書所定的第四期前段“即金宣宗興定四年到元成宗大德年間(1210年—大德十一年,1307年)”,這或可說明11型3式白釉瓶的生產下限也許能延伸到元朝早中期。此僅就一處窯址所見材料排比、對照,已得知上揭宋金時期形制略異的花瓶在磁州窯觀臺窯場一直在適時地進行生產。若再推及全國其他窯場,這類花瓶的生產便可想而知了。另《燕閑清賞錄》引《西湖志》云“高宗幸張浚,其所進御物有白玻璃元盤、玻璃花瓶、玻璃枕、瑪瑙物二十件??”。與前述合校,不僅可知當日花瓶自宮廷而民間之使用的普及,同時也得知當時除瓷質的花瓷外還有玻璃地的花瓶。
再看同時期的梅瓶,它們雖然和花瓶同時存在,但其間的差異不僅在造型迥然顯現,而且文獻、銘記和圖像等方面也顯示這二者是用途各異、互不兼容的兩種器類。可見,最起碼到紀年材料顯示的、花瓶存在的最下限———南宋淳十一年(1251年),花瓶和梅瓶在使用方在還沒有走到一起,也就是說二者仍是并行發展的兩種器類。
從盛酒到插花的梅瓶
中國古代的插花工藝到明代已極為考究,這除了藝術自身發展的原因外,諸博雅君子著書立說把插花藝術上升到理論高度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而其著者當首推屠隆的《山齋清供箋》、袁宏道的《瓶史》、張德謙的《瓶花譜》、文震亨的《長物志》等書。這四書記插花雖各有長短,內容也多雷同且不免抄襲之嫌,但品花、論瓶、詳述插花之法則乃諸君子均極著力處。
《山齋清供箋》“瓶花”條:“堂供須高瓶大枝方快人意,若山齋充玩,瓶宜短小、花宜瘦巧。最忌繁雜如縛,又忌花瘦于瓶,須各具意態,得畫家寫生折枝之妙方有天趣。瓶忌有環、忌成對,忌小口甕瘦足藥壇,忌用葫蘆瓶。忌裝彩雕花架,忌香煙燈煤熏觸,忌油手拈弄,忌貓鼠傷殘,忌井水貯瓶、味咸不宜于花。夜則須見天日。忌以插花之水入口,惟梅花、海堂二種,其毒尤甚,須防之”。
《瓶花譜》共有品瓶、品花、折枝、插貯、滋養、事宜、花忌、護瓶八條。其中“品瓶”條云:“幾插貯花須先擇瓶,春冬用銅、秋夏用磁,因乎時也,堂廈宜大、書室宜小,因乎地也。貴銅磁而賤金銀,尚清雅也。忌有環、忌成對,像神祠也。口欲小而足欲厚,取其安穩而不泄氣也”;“大都瓶寧瘦毋過壯、寧小毋過大,極高者不可過一尺,得六七寸、四五寸瓶插貯佳,若太小則養花又不能久;“銅器之可用插花者曰尊、曰、曰觚、曰壺,古人原用貯酒,今取以插花,極似合宜”;“瓷器以各式古壺、膽瓶、尊、觚、一枝瓶為書室中妙品,次則小蓍草瓶、紙錘瓶、圓素瓶、鵝頸壁瓶皆可供插花之用。余如暗花茄袋葫蘆樣、細口扁肚瘦足藥壇等瓶,俱不入清供”;“古銅壺、龍泉、均州瓶有極高大二三尺者,別無可用,冬日投以硫磺,斫大枝梅花插供亦得”。“插貯”條述插花之法曰:“折得花枝急須插入小口瓶中,緊緊塞之,勿泄其氣,則可玩數日”。
《瓶史》一書分上下兩卷共十三個細條,依次為:瓶花之宜、瓶花之忌、瓶花之法、花目、品第、器具、擇水、宜稱、屏俗、花崇、洗沐、使令、好事。其“器具”載:“大抵齋瓶宜小,而矮銅如花觚、銅斛尊、方漢壺、素溫壺、扁壺,窯器如紙錘、鵝頸、茄袋、花尊、花囊、蓍草、蒲槌皆須形制減小方入清供。??然形自花大小,如牡丹、勺藥、蓮花形質既大,不在此限”。
《長物志》卷二“瓶花”條:“堂供必高瓶大枝方快人意。忌繁雜如縛,忌花瘦于瓶,忌香煙燈煤熏觸,忌油手拈弄,忌井水貯瓶、味咸不宜于花,忌以插花水入口、梅花秋海棠二種其毒尤甚。冬月入硫磺于瓶中,則不凍”;四譜所記在強調花、瓶搭配比例的同時,都以書齋和堂廈為界把供插花的器具分為兩類,并一再強調“堂供須高瓶大枝方快人意”。而根據他們的敘述,被列入大枝的花卉有梅花、牡丹、勺藥、蓮花等品種。再據其所說大瓶的標準———“古銅壺、龍泉、均州瓶有極高大二三尺者,別無可用,冬日投以硫磺,斫大枝梅花插供亦得”,可知供插大枝的這種“高瓶”應高二、三尺。又諸君子所定插花與保鮮的要領是“折得枝花急須插入小口瓶中,緊緊塞之,勿泄其氣,則可玩數日”。尋宋以來直至今日所見容器類的造型,只有大型的梅瓶適合以上或銅或瓷的質地、高二三尺、小口三條標準。于是,原本為酒器的梅瓶又成了插花的器具,這一點當和尊、、觚、壺等“古人原用貯酒”的古銅器一樣,“今取以插花,極似合宜”。于是,梅瓶在其傳統的貯酒功用外,又多了供插花的新用途。“梅瓶”一名的得來,原因也正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