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壺春”是中國工藝品制作中的傳統造型之一,自古被廣泛應用于金銀器、陶瓷、琺瑯等各類產品的制作中。據古代資料介紹,人們在春天飲酒最多,所以出現以春代酒的用詞習慣。例如:唐代詩人司空圖曾作《詩品二十四則•典雅》,其中有“玉壺買春,賞雨茆屋”的詩句, 即是“提壺買酒”之意。同時代詩人李白為懷念宣城釀酒名人紀叟曾作《哭宣城善釀紀叟》,其中寫到:“紀叟黃泉里, 還應釀老春。夜臺無李白,沽酒與何人?”句中的“老春”即“老酒”。他在《寄韋南陵冰•余江上乘興訪之遇尋顏尚書笑有此贈》中也曾提到“堂上三千珠履客,甕中百斛金陵春”。詩圣杜甫客居巴蜀時,曾作過贊頌“曲米春”的詩句“聞道云安曲米春,才傾一盞即醺人”。
中唐時期李肇整理《國史補》時曾記載:“酒則有郢州之富水,烏程之若下,滎陽之土窟春,富平之石凍春,劍南之燒春,河東之乾和蒲桃。”這一歷史文獻更能叫我們感受到唐人以春代酒的濃厚風氣。
“玉壺”直譯為玉做的壺,因古人崇玉,這里代指酒壺,類似李白在《客中行》提到的“蘭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來琥珀光”里的“玉碗”。直白一些說,“玉壺春”本應指酒壺里的酒,因時過境遷,字義才發生改變。明代文人施耐庵在《水滸傳》第三十七回“及時雨會神行太保,黑旋風斗浪里白條”中寫過:“戴宗便揀一付干凈座頭,讓宋江坐了頭位,戴宗坐在對席,肩下便是李逵。三個坐定,便叫酒保鋪下菜蔬果品海鮮按酒之類。酒保取過兩樽玉壺春酒,此是江州有名的上色好酒,開了泥頭。”這段文字中的“玉壺春”顯然已是容器,脫離了本意。
“玉壺春”的使用功能與“梅瓶”類似,都是中國古典實用裝飾性器物。從結構上看,“玉壺春”上細下粗,重心比梅瓶低許多,因此更具穩定性,比梅瓶更適合盛放液體。
明代之前的瓷器玉壺春制作特點
玉壺春造型至少在宋代就出現于瓷器制作中,定、汝、耀及官窯等諸多窯口都出現過該制品。到了元代,玉壺春更是成為景德鎮的主要瓷器造型之一。從遺留下來的元代玉壺春制品看,不論造型還是數量都相當可觀。通過中東地區的繪畫資料,能夠使人了解到玉壺春制品在該地區使用相當廣泛,這也可能是造成當時景德鎮青花玉壺春器物大量制作、出口伊斯蘭地區的主要原因之一。
元代玉壺春除造型大致分為圓形、八方棱形,底足也有無釉與施釉兩大類。根據這些不同情況,既能反映出當時的底足沒有形成統一規范,制作處于發展階段,又能說明不同瓷窯間的工藝差距。
明代御窯廠玉壺春的制作特點
明代玉壺春制作主要繼承了元代后期的特點。從造型方面看,它們與以往產品沒有太大差別。但是,明代御窯廠統一了元代玉壺春制品內壁、底足上釉混亂的情況,全部改為上釉,為以后的產品制作確立了規范,就此而言,明代要比元代有所進步。
進入成化時期后,玉壺春制品開始與其他器物一樣,盛行底足內落款習慣,這一變革更加完善了明代官窯玉壺春的制作工藝。

清代御窯廠的玉壺春制作特點
清代玉壺春的制作發展相對比較復雜。從現有資料看,主要可以分為仿古類、保守繼承類、改革創新類三大部分。
1、仿古類
仿古類主要包括仿歷代名品,尤以仿永宣器最為突出。
2、保守繼承類
保守繼承類主要是沿用傳統造型,而在紋飾方面采用清代新興的色彩與繪畫題材,與仿古類相比,略有新意。
3、改革創新類
康熙時期,御窯廠制作過高約20厘米的玉壺春制品,與傳統尺寸相比,小型化發展趨勢已見端倪。到了乾隆時期,宮內琺瑯作更是創意出高度不足10厘米的袖珍玉壺春器。而在雍乾時期又制作了一些稱為“尊”、“瓶”的大型壺類制品,這類器物經過景德鎮督陶官的冥思苦想、花樣翻新,進一步演變成鬼斧神工般的復雜器物,如轉心瓶等。仔細觀察這些器物,會發現它們的造型與傳統玉壺春也相差不大,僅是尺寸大而已。
鑒于以上兩類器物與玉壺春造型的緊密聯系,不論它們被縮小還是擴大,都可以側面反映出清代玉壺春造型的多樣化發展。
與同時期的梅瓶發展制作相比,明清官窯玉壺春要簡單很多,除了清代康雍乾時期較為突出的一些變革外,其他很難找到振奮人心之處。
總之,玉壺春的造型應起源于壺,因此才有古代的“玉壺”之說。現在名稱已經發生變化,對于尺寸普通的同類制品,人們喜歡用“瓶”來稱呼它,即“玉壺春瓶”;而尺寸較大的,人們則喜歡用“大瓶”,“壺”,甚至“尊”稱呼。不論如何,該類制品的造型始終沒有脫離壺的影子。(編輯: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