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光礁水下Ⅰ號沉船遺址華光礁水下Ⅰ號沉船遺址
新華網海口1月2日電(記者趙葉蘋)自1996年西沙“華光礁1號”沉船遺址被海南潭門漁民發現后,“西沙海域有古董”的消息不脛而走。受文物暴利的誘使,來自海南省內外甚至境外的不法分子,蜂擁至西沙,以水下爆破、手工挖掘、潛水探摸等手段,大肆非法打撈西沙水下文物。
盜撈者太猖狂了!執法人員曾在西沙現場抓獲盜撈瓷器的不法分子。2011年4月29日,執法人員在趕往某沉船遺址途中,發現6艘小艇,它們沒有撒網作業,而是潛入海底盜撈瓷器,現場沒收9袋共1400多件古代瓷器,一些做工相當精美。不遠處停泊的3艘大船見到執法人員后立即作鳥獸散。
“受執法距離限制,能在現場逮個正著的機會少之又少。”海南省文物局局長王亦平說,南海水下文物遺存遠離陸地,無法采取現場保護措施,我們的文物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流失了。
2011年西沙群島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巡查和文物執法督察的結果令人觸目驚心。考古人員巡查西沙48處水下文化遺存發現,盜掘面積占遺存面積50%以上的有26處,有些沉船遺址中心區域也被盜撈嚴重,部分區域可見明顯的反復盜撈痕跡,很多沉船遺址和遺物點的中心區域基本被盜掘一空。
“很多遺址明顯帶有人工挖掘的痕跡,那是盜撈者利用小艇的螺旋槳沖刷海沙,找尋瓷器留下的,這種方式對水下遺址造成了致命性破壞,是不留后路的瘋狂盜掘。”水下考古專家黎吉龍說,盜撈之后的海底礁盤上,完整文物已然蕩然無存,僅留下些凌亂殘片,執法人員潛入水底拍攝的畫面,令人感到痛心。
為加強水下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海南省每年都深入沿海為漁民普及文物保護法知識,聯系當地邊防派出所加強監管,多管齊下,盡最大努力留下更多的南海遺珍。
例如,瓊海潭門公安邊防派出所從2011年開始與當地漁民簽訂了水下文化遺產保護責任書,要求海上作業人員自覺保護南海水下文化遺產。
黎吉龍說,從2013年上半年的巡查情況看,盜掘現象有一些新變化,盜撈對象已經由瓷器等小件文物,演變為碇石、鐵炮這樣大體量的文物。
比如北礁13號遺物點在2010年調查時曾經發現有3塊碇石,當時限于條件僅采集了1塊,今年復查時發現其余的2塊碇石已經不見;玉琢礁1號遺物點在2010年調查時曾發現鐵炮4門,今年對其進行核查時發現這4門鐵炮全部遭到盜撈,現場僅剩下鐵炮的壓痕清晰可見。
“但從整體來看,盜掘行為有所收斂,主要因為20米以上水深的遺址基本被盜撈得差不多了,20米以下的水下文物,盜撈難度較大。”黎吉龍說。
為打擊盜掘,加強保護,海南省文物局將在西沙群島永樂環礁、玉琢礁、北礁和華光礁四處沉船數量較多、出水文物品種豐富的礁盤,劃為省級文物保護區。保護區劃定后,漁民在保護區周邊60米等深線范圍內撿拾瓷片將屬違法行為。
此外,國家文物局正在研究建立一個遠程監控的海上無人值守平臺,通過通訊衛星實時監控破壞和盜采水下文物的違法行為。海南省文物局還在今年上半年購置了一艘執法船只,加大西沙海域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巡查力度。
然而,一些文物保護專家同時指出,由于我國海洋文物保護工作起步晚,南海水域遼闊也加大了水下文物管理難度,這使得相關的文物保護工作推進緩慢,還遠未形成制度化和常態化的管理機制。 王亦平認為,保護好南海海洋文化遺產,還有待各級部門研究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加大宣傳、懲戒、保護力度。他認為,建立制度化的海面聯合巡查機制是當務之急,而開展文物市場專項治理,也是遏制盜掘的有效途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