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各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處:
為加強文物保護工作,防止近現代珍貴文物流失,完善文物出境審核標準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辦法》《文物出境審核標準》相關規(guī)定,我局研究修訂了1911年后已故書畫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研究制定了1911年后已故陶瓷、雕塑、扇子、織繡、璽印、煙壺、漆器等7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見附件)。
現將上述8類名家名單印發(fā)給你們。請根據《文物出境審核標準》確定的原則和禁限,在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工作中參照執(zhí)行。
2001年頒布的《一九四九年后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鑒定標準》《一七九五年至一九四九年間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鑒定標準》和2013年頒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鑒定標準(第二批)》,自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廢止。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2023年5月5日
1911年后已故織繡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
一、作品一律不準出境者(7人)
王茂仙 李儀徽 余 德 沈 立 沈 壽 沈金水 宋銘黃
二、代表作不準出境者(11人)
吉干臣 楊守玉 楊佩珍 張華璂 張福永 金靜芬 施宗淑 都錦生 凌 抒 黃 妹 蕭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