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皓
洪皓(1088—1155年),字光弼,江西樂平洪巖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他在任秀州(今浙江嘉興)司錄期間。恰逢郡遇大水。他挺身而出,自作主張扣留了路過浙東進御朝廷的綱米。并以“拯荒自任”將郡存庫糧全部發光,以致民眾稱他為“洪佛子”以后,又升任知泗州兼淮南(今均屬安徽)東京路等撫諭使。
宋室南渡以后。洪皓多次建議朝廷抗金,但宋高宗還是采決了議和。建炎三年(1129年),洪皓領禮部尚書銜,授大金通問使出使金國議和,他到金國后,遇到了令人難以忍耐的侮辱。金國竟然強迫他在其傀儡劉豫治下做官,同時用死刑來恐嚇他。洪皓表現非常堅定,他憤慨地表示:“不愿偷生鼠狗間,愿就鼎鑊無悔!”金人在十分惱怒的情況下,將他流放到極北的冷山(今黑龍江阿城北),企圖用艱苦的生活來逼迫他投降。
從此,洪皓開始度著一千年前漢代蘇武牧羊式的生活。冷山“地苦寒,四月草山,八月已雪,穴居百家”。洪皓在那種艱苦的情況下,絲毫沒有動搖他回歸故國的信念。大雪天,柴火燒盡了,他就撿馬糞燃燒取暖;糧食不足,就炒面充饑。他在囚禁生活中寫了許多詩。如《念母》云:
復命無由責在身,
可堪甘旨誤慈親。
飄零殊異三年宦,
遺肉知存愧餓人。
又如《藥名一絕》云:
獨活他鄉已九秋,
剛腸續斷更淹留。
寧知老母相思子,
沒藥醫治白盡頭。
還有他在《食肉次韻》寫道:“骯臟無聊但獨愁,未甘降服作秦囚。”這些詩,表現了他思念故國的情感和不可屈服的意志。后來金人用高官厚祿來收買他,也被遭拒絕。當他聽到岳飛被害的消息,十分憤慨,曾用蠟書告訴南宋朝廷:岳飛是金人最畏服的一員大將,他的被害是大宋抗金中最大的悲哀。
洪皓在茫茫北國,度過了十五個春秋,直到紹興十三年(1143年)金主因生太子實行大赦,他才回歸故國,這時他已年近六十了。宋高宗和韋太后接見他稱其為“人過蘇武”“忠貫日月”,即任他為徽猷閣直學士。但他第一件事是責問秦檜為什么要陷害抗金將領,由此又遭到秦檜等人的打擊,被貶到嶺南的英州(今屬廣東)。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昭雪還京都,逝于途中。洪皓死后,朝廷恢復他的徽猷閣直學士官職,賜鄱陽郡開國侯爵位,謚“忠宣”。洪皓學識廣博,一生著作頗豐,有文集五十卷,以及《帝王通要》《鄱陽集》《金國文具錄》《松漠紀聞》等。其中《松漠紀聞》專錄在金國所見所聞,是研究女真族歷史的一部重要文獻。

吉林省古城伯都訥洪皓紀念館

樂平洪巖洪公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