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珊
戴珊(?一15O5年),字廷珍,江西浮梁縣城北隅人。幼時好學,以學識聞名于世。明成祖永樂十八年(1420年),受湖廣秋薦為嘉興教授。明英宗天順八年(1464年)進士。明憲宗成化三年(1467年)任御史,督學南畿十四年,后督學陜西,約束嚴明,堅持不懈。后歷任浙江按察使,福建左、右布政使。在任期間廉潔奉公,終任時,兩袖清風,不攜帶一樣土物。明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升為右副都御史。在治理湖北鄖陽諸府時,土豪劣紳聚集流竄,歹徒搶劫,他即日命令嚴格訓練隊伍,自己編制陣營法,嚴加防范。當時四川多伙盜寇越境進入竹山、平利諸縣,縣守臣害怕,不敢追捕。戴珊聯合湖北、陜西的軍隊進行討伐,捉到他們的魁首,而釋放脅從者千余人,事情很快平息下來。
弘治四年(1491年)被召入京師,歷任刑部左、右侍郎,辦案明允。九年(1496年),升任南京刑部尚書。十三年(1500年)奉命為左都御史,風紀嚴明,辦事認真細致。一次皇帝親到大獄,詢問情況,怒氣沖沖,一些官員都很震驚,戴珊則從容應對,詳細分析案情,皇帝才高興稱贊。
戴珊平時廉潔無私,待人和藹,公正耿直,不與人茍合。又性情直爽,胸無城府,奉職守法,拒絕賄賂,為官四十余年家無余資。凡他所到之處,都政績顯赫。因有病,屢次上書乞歸鄉里,皇帝都挽留不允,并說:“目前還未太平,怎么能舍朕離去?”戴珊很感動,說:“我要死在官任上了。”十八年(1505年)夏,皇帝死,新君剛即位,珊不忍立即言去,抱病辦事。同年十二月,逝于任上,贈太子太保,謚號“恭簡”。

戴珊墳塋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