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知四
熊知四,江西南昌人,生活于清代嘉慶至光緒初年(約1800—1876年),景德鎮圓器業打雜工,打“知四肉”派頭的領頭人。《中國工人運動史年表》載:“清光緒二年(1876年)江西景德鎮瓷業工人罷工,領頭人叫熊志士。”雖讀音稍有差異,但講的都是同一個人義感天地的真實故事。

圓器之利坯工
也不知從什么時起,瓷業工人皆由窯戶(業主)供給飯菜。燒窯業與圓器業多為資本雄厚者經營,作坊離業主家都比較遠,形成了送飯、送菜制度。早晨,火夫將飯裝入飯桶,另裝一小桶熱水,名義上為瓷工洗臉用。同時送來熟菜若干,叫“窯菜”,據傳是先在窯里實行的,故名。那飯是糙米不說,且說那菜,幾乎每天都是咸蘿卜或辣椒,不僅質量差,而且數量少。菜送到坯房后,由打雜工按人頭分成若干小碗,工人自然不夠下飯。有歌謠云:“一粒豆豉咬兩邊,端起飯碗望窯煙——無菜下飯。”圓器業工人為了改善生活,由熊知四領頭,向官府呈上改窯菜為發菜錢與豬肉的報告。內容為:每人每天菜金三文,每月菜油半斤,食鹽兩斤,每十天豬肉四兩(合今秤二兩半)。官府認為工人的要求并不高,便轉給資方討論。
資方接到報告后,一條也不答應。大家求教于熊知四。熊知四說:“要想改善生活,要想吃到肉,必須堅持到底,即使沒有工
做,也不能答應。”大家說:“對!了不起回鄉種田。”
勞資雙方對峙了一段時間,有些工人迫于生計,紛紛找賬辭工。資方開始不以為然,誰知辭工成風,造成窯業危機。資方代表急忙找到官府,要求解決復工問題。官府還是要他們答應工人的要求。資方經過研究后認為,如果全部答應,將來就會得寸進尺,肇事不斷。于是采取“殺今儆后”的策略,即答應將“窯菜”改為發菜錢以及油和鹽;要豬肉可以,必須派人頭一顆,否則,一兩也不給。消息傳下來,工人們唉聲嘆氣,誰也想不出好辦法。熊知四卻哈哈大笑,說:“豬肉你們吃成了!”
第二天,工商雙方代表來到官府。
“工方代表同意定案么?”縣官問。
“同意定案。”熊知四回答。
“要人頭一顆,你有嗎?”
“人頭帶來了!”
“帶來的不行,要活人,叫他上堂答話。”
“就是小民我!”熊知四大聲說。
縣官抽了一口冷氣,說:“熊師傅,你偌大年紀,就是有了肉,你也吃不成了。”
熊知四回答說:“我吃不成,可我有徒子徒孫,他們可以永遠吃得成!”
縣官很感動,辦了一桌豐盛的斷頭酒。熊知四在泗王廟河下英勇就義了。
從此,圓器業工人的“窯菜”改為了菜金,并每逢初一、初十、二十這三天吃到一次肉。具體操作是,業主在油鹽店買好油鹽牌發給工人。牌為竹制品,長約4厘米,寬約1厘米,青面烙油鹽店招牌火印,黃面書多少斤兩,工人憑竹牌到油鹽店領取。肉牌亦如此。屆時,由打雜工到屠店斫來豬肉,整體放在鍋中煮至用筷子可以鑿洞時撈起,切成大小差不多的小塊,用豆豉醬、大蒜爆,湯汁煮豆腐。吃之前,肉放在桌面上,再用泥做成長方磚狀,放在曬架上,點燃三支香、一對蠟燭,燒三張黃表紙,放一封小爆竹,接著大家對空作揖下拜,齊聲說:“請祖師爺前來受用。”吃時,每人一塊,分幾巡輪完,最后每人一碗豆腐湯。
工人們為了紀念這位義感天地的先人,將他的靈位安放在師主廟,逢年過節,工人們都前去祭祀。他們還把這種肉稱之為“知四肉”。以后,凡罷工都改叫“打派頭”。吃知四肉的禮儀到抗日戰爭以后逐漸淡化,但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20世紀50年代公私合營后并入伙食費為止。

風火仙廟

老瓷工重品“知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