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定窯列為民間窯,是違背歷史事實的,是錯誤的。宋五大名窯均為官窯,已成定論,故五大名窯又稱五大官窯。所謂官窯,含義是由國家政府監管,為朝廷及府衙等官方燒造器物的窯場,政治經濟學稱為“官手工業。”在唐五代時期定瓷就開始遠銷海內外,北宋時開始進入皇宮。從傳世定窯銘文可知,有史可查,有物可證的底款“尚食局”、“尚藥局”、“官”、“龍”以及“五王府”、“定州公用”等銘款瓷器,均由官窯為皇室、王公大臣以及官府而燒造,應該是毫無疑問的。
據《古窯器考》記載:“宋時,以定州白瓷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建青器窯。”可知,皇家及官府絕對有權在任何地方設置窯場。“遂命汝州建青器窯”一句話,足以說明,當時各大窯場均為皇帝官方控制,并為朝廷及府衙燒造器物的窯場。
清·佚名著《南窯筆記》:“柴、汝、觀(指大觀窯)、哥、定、龍泉、宣、成、嘉、萬為宋明十大窯。蓋以諸器畢制,命官專督者,俱名官窯,其均窯、廠官不在大窯之內。”

圖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定窯遺址

圖2、定窯雙龍紋印花大碗(曲陽縣文物保管所收藏)

圖3、宋代定窯高白度刻花瓷片
由此而知,定窯為宋官窯已獲確切證據。現在的定窯遺址為宋代官窯遺址。
宋代定窯有專門為朝廷燒造器物的官窯。依龍泉鎮(現北鎮村)原址南側,近傍通天河下游有一寺院,名法興寺。寺院東側是有名的水馬槽,這里水質清純,源出于北部太行山底下泉水,其水冬暖夏涼。為利用這天時地利,專為朝廷燒造御用瓷器的官窯當年就建在這里。當時究竟圍繞這一條名水建有多少座窯爐,均不見經傳史載,誰也無法知道。但時隔千年之久,凡到過法興寺遺址附近的,俯首能見到的均為印有或刻有龍、鳳紋的殘瓷片。偶爾見到一些帶有牡丹、菊花、荷花或人物紋飾的,無論印或刻,品質都非常精美。此處所見到的瓷片,印花、刻花龍鳳紋為多見,其他題材的刻、印瓷片為少有。可以認定,在宋代定官窯中,這里可為典型的專門為朝廷燒造器物的較有特色的一處官窯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