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以前,瓷器銘文字數多寡不一,文字排列方式也各有千秋。明、清兩代,帝王年號成為銘文中的主要內容,由于其字數統一(為六字或四字),因而呈現出較強的規律性。明、清的帝王年號款有橫行、直行兩種,橫行的少見。直行排列的有楷書和篆書兩種。
直行楷書年號款在宋代就有,自明宣德起盛行。明代楷書年號款有六字(“大明□□年制”或“大明□□年造”)及四字(“□□年制”或“□□年造”)兩種。六字的年號款作單行、雙行、三行的三種,其中三行的比較少見。(注釋:這里所說的行,實際就是我們所熟悉的:“列”)四字年號款分單行和雙行兩種。明代有一種寫前朝年號的寄托款,文字內容和排列方式均類同于年號款。清代的楷書年號款款字有六字(“大清□□年制”)和四字(“□□年制”)兩種;四字的嘉慶、道光以后極少出現。清楷書年號款的文字排列有:六字兩行每行三字、六字三行每行兩字和四字兩行每行兩字等三種。其中六字分兩行每行三字的大都是官窯,六字分三行每行兩字的則官窯、民窯皆有。明、清有一些類似年號的銘文如“大明年制”、“大明年造”、“大清年制”等,其文字排列同四字的年號款一樣,概做四字兩行每行兩字。
以篆書題寫的年號款較楷書款為少,明代永樂、宣德、萬歷等朝瓷上可以見到。其中永樂僅見篆書年號款而不見楷書款,且無論是刻劃的還是青花書寫的均為四字兩行。(注:這些看法也不是絕對的,景德鎮御窯場遺址出土過一件明確標明十幾個文字的醬釉爐)清代自乾隆至同治的年號款大多以篆書書寫。有兩種形式:一種無邊欄用紅彩或藍釉書寫;另一種有雙線方欄且用紅釉書寫居多,俗稱“圖書款”。無論哪一種都是每行兩字,即六字的分三行而四字的分兩行。篆書年號款的行距都較緊,如印章文字的排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