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有“官”和“新官”字樣的瓷器,系五代及其同期約在趙宋建國前的遼代初年生產的,也有人認為可推遲到北宋早期。
生產這些瓷器的窯廠主要是河北曲陽的定窯和遼代初期的赤峰缸瓦窯村窯。其中定窯產品釉色白中帶黃,是象牙白色,釉質溫潤光亮,堅致精白,器形為傳統的中原器式。赤峰遼瓷釉色為白中含青,胎質粗而色澤灰暗,器物為盤口瓶、穿帶壺、雞冠壺等少數民族風格的形制。
“官”和“新官”字樣一般都是在施釉后劃字,先劃字后施釉的很少,未見燒成后再刻字的例子。劃字工具以尖狀器多,筆劃細而深,遼瓷中有的器物筆劃肥碩。字都劃于施釉圈足的底部。
“官”和“新官”書體有行、楷、草幾種,以行書為多,有的草書已簡化成不可識之字。
劃有“官”或“新官”字樣的器物胎釉、造形、燒制等在同類器物中均屬上乘,是專為宮廷生產的,其中也有一部分民用的是官府挑剩的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