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10時24分,原景德鎮陶瓷考古研究所書記汪本柱向記者發來一篇文章,文中談到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于8月初發表演講,對西安、蘇州等古城的文物古跡、地下遺存的保護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早在6月30日,汪本柱就對記者表示,景德鎮目前古舊建筑較為集中、可以體現出老鎮人文特色的街區已為數不多,必須予以科學合理的保護。“這些老街區就是景德鎮的根,是景德鎮的魂,如果任其自然消失,將是無法彌補的重大缺憾。”汪本柱這樣說道。
如果說老街區是景德鎮的魂魄所在,那中山北路無疑是這些老街區的代表。
名城之魂
作為國務院首批公布的全國24個歷史文化名城及中國四大名鎮之一,景德鎮散發著獨特的魅力。
這種難以言喻而又讓人無法拒絕的魅力,源于其積淀千年的陶瓷文化,源于其幾乎隨處可尋的古瓷業遺存。以或青或紅的老窯磚所砌就的房屋,當年各種行幫或商幫修建的公所會館,都成為傳播瓷都魅力的特殊道具。
汪本柱曾多次對旁人提及,中山北路理應被保護,因為它蘊涵著景德鎮的魂。
舊時的景德鎮城區“北富南窮”,而中山北路作為傳統的商業貿易區,保存著許多清朝至民國時期的古舊建筑。2007年5月出版的《景德鎮市文物志》記載,中山北路411號、445號及465號的店鋪及住宅,均建于民國,而59號附1號住宅則于清時修建。
數量豐富的古建筑,與當地獨特的人文風情,讓中山北路具備了成為歷史文化名街的先天條件。隨著國內對文化保護工作研究的不斷深入與廣泛開展,人們認識到歷史文化街區是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所謂歷史文化街區,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別豐富、歷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夠較完整和真實地體現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并具有一定規模的區域。
2008年,由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提出,任何城市需要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稱號,在所申報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范圍內應有兩個以上的歷史文化街區。
條例的頒布,意味著哪怕已獲得歷史文化名城的榮譽,如果因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不力等因素,造成這些老街區的消失,則歷史文化名城的帽子可能被摘掉。
這就像在上個世紀末,成功“申遺”的湖南武陵源風景區,因景區內高達30余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等違規建筑而被世界自然遺產委員會“黃牌”警告。要不是武陵源風景區花費10億元人民幣將這些建筑物拆除,它勢必面臨“摘牌”的結局。
如果從文物保護角度而言,中山北路街區受到重視的理由更為充分,在該區域內,低頭弄11號住宅、上姚家弄13號住宅等古建筑均被列為市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