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希齡提出三方面的改革措施,以此來創興醴陵瓷業。
第一、先設立瓷業學堂。選擇窯戶中熟嫻工人數十名入學堂學速成科,選各窯戶工人中之子弟擇其年在十五、文理通順者學永久科。學成之后,各回本廠自謀改良。這不僅解決了技術問題,而且利于各窯戶長遠的發展,等以后技術精益求精,產品質量提高,定能抵制外貨的輸入,對于國計民生可以說都大有裨益。
第二、設立瓷業公司。由熊希齡等招集商股三萬元承辦,各窯戶均可入股,這樣可以將分散的小窯戶集合成一個整體,既能使小窯戶擺脫運商的控制,又能解決資本不足的問題,從而有利于擴大生產,達到改良進步的目的。
第三、選擇好學堂與公司建立的地點。可以將地點選定于姜灣,因為這里距縣城僅五里,又瀕臨淥水,易于購料,省去運費,可減輕生產成本。
(1)開辦學堂及其經費問題
熊希齡關于開辦順序的設想:醴陵瓷業改良成功與否,先由學堂來試驗;待學堂有了完全可靠的把握,然后再開辦公司。
要開辦瓷業學堂,熊希齡首先要解決的就是開辦瓷業學堂的經費問題。學堂需要開辦費和常年經費兩項。
開辦經費解決得十分順利。因為熊希齡得到了湘撫端方的大力支持。端方根據開辦學堂實際所需數目,于1905年7月令省厘金局撥給銀一點八萬兩。
常年經費長時間沒有著落,熊希齡為此做過多番努力。熊希齡計劃從兩個方面籌措:一是從運商手中抽取一部分。二是商請萍潭鐵路局,從萍鄉經湘潭到株洲的鐵路乘客客票中按等級每票加抽一角或數十文以充學堂常年經費。常年經費僅只能靠從運商手中抽取一部分,路票加價籌措計劃被農工商部拒絕了。
在鐵路票加價計劃落空后,熊希齡主要采取了如下兩項補救措施:
一是去找端方,向他提出在湘岸鹽款項下搜羅籌措的辦法。
二是請求湖南、湖北、四川各省督撫設法協濟。
在治理學堂方面,熊希齡提出四項治理措施。
第一是強調瓷校經費必須與公司分而為二,瓷校應當建立獨立的經費核算制度,
第二是貫徹實業教育的辦學宗旨,培養實業發展需要的人才。
第三是提倡勤儉節約的辦校方針,節約經費。
第四是辦學注重統籌全局的辦事方法,強調務實。
在整頓公司方面,其一是把生產和管理進行重新布局,細分各部門職責。其二是針對公司在產品制造上的缺點,對產品生產的陶畫、制器、著色、研究、包裝、試驗等環節規范操作,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