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2日表示,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已由以往單項的選擇性的項目保護,逐步走向全國整體性、系統性的全面保護階段。
王文章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的發布會上表示,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已由以往單項的選擇性的項目保護,逐步走向全國整體性、系統性的全面保護階段,所取得的進展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文化自覺日益增強。各地黨委、政府積極部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社會公眾高度關注并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今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意識已日益深入人心。社會公眾特別是年輕一代參與保護的程度從根本上決定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未來命運。因此,今年“文化遺產日”確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的主題為“非遺保護,人人參與”,就是通過一系列的活動進一步增進社會公眾,特別是年輕一代自覺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文化自覺。
二是不斷拓展保護領域。目前,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領域不斷拓展,從原來的民間文學、傳統音樂、舞蹈、戲曲、美術等民族民間藝術,拓展到目前包括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傳統技藝,傳統醫藥,民俗等十大門類,內涵更加豐富,內容更加全面。
三是正在逐步形成科學的保護體系。在“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保護方針指導下,逐步形成了符合中國國情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的工作。初步查明,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總量共87萬項。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2006年和2008年國務院公布了兩批102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命名了國家、省、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2007至2009年評定并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命名了閩南文化、羌族文化、客家文化(梅州)、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等6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穩步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博物館和傳習所建設。逐步加強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和隊伍。中央和省級財政已累計投入17.89億元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確保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是重視參與國際間的合作,贏得國際社會的積極肯定。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實施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制度。中國已有22個項目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有3個項目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國成為世界上入選代表作名錄項目最多的國家。2004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今年5月,在中國藝術研究院掛牌成立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支持的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培訓中心,這表明國際社會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充分肯定。
文化部:加強法規建設 促進“非遺”立法保護
2日上午,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取得的進展和成果等方面情況。王文章說,在總體上,中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把握是健康的、科學的,把搶救和保護放在首位,但也存在過度開發利用的問題。
在發布會上,有媒體提問,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如果不進行市場開發,存在一個如何傳承下去的問題,但是如果市場開發的程度過高,又會違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初衷,那么,如何把握非物質文化遺產市場開發度的問題?
王文章說,這一問題是當前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需要準確把握的問題。目前在總體上,中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把握是健康的、科學的。但是在實際的保護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最根本的問題是過度開發利用。為什么會出現這個問題,對不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在把握上沒有按照性質和不同的類型進行準確的把握。
王文章解釋到,一方面,有一些屬于傳統手工技藝類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比如說年畫、剪紙,就要按照積極保護的原則,進行生產性的保護,要把它作為一種生活方式加以延續,通過這種項目的傳承、生產和開發,使它產生經濟效益,維持這些傳承人的生活和再傳承的經濟基礎。如果能夠從中得到經濟效益,傳承就有了積極性。
王文章說,另一方面,對一些民間信仰的項目,和其他瀕危的傳統音樂和傳統表演藝術,目前搶救要放在第一位。比如說一些民間音樂很難傳承,開發利用很難做到,首先是要搶救下來。五十年代對《二泉映月》的搶救還是先錄下來,現在用現代科技的手段搶救、保護民間的表演藝術和傳統音樂是普遍的手段,這不是開發的問題,是把搶救和保護放在首位。按照不同項目的性質加以區別對待,就能夠比較好地把握這個問題。
王文章:中國對非遺保護的把握是健康科學的
2日上午,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取得的進展和成果等方面情況。王文章說,在總體上,中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把握是健康的、科學的,把搶救和保護放在首位,但也存在過度開發利用的問題。
在發布會上,有媒體提問,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如果不進行市場開發,存在一個如何傳承下去的問題,但是如果市場開發的程度過高,又會違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初衷,那么,如何把握非物質文化遺產市場開發度的問題?
王文章說,這一問題是當前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需要準確把握的問題。目前在總體上,中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把握是健康的、科學的。但是在實際的保護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最根本的問題是過度開發利用。為什么會出現這個問題,對不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在把握上沒有按照性質和不同的類型進行準確的把握。
王文章解釋到,一方面,有一些屬于傳統手工技藝類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比如說年畫、剪紙,就要按照積極保護的原則,進行生產性的保護,要把它作為一種生活方式加以延續,通過這種項目的傳承、生產和開發,使它產生經濟效益,維持這些傳承人的生活和再傳承的經濟基礎。如果能夠從中得到經濟效益,傳承就有了積極性。
王文章說,另一方面,對一些民間信仰的項目,和其他瀕危的傳統音樂和傳統表演藝術,目前搶救要放在第一位。比如說一些民間音樂很難傳承,開發利用很難做到,首先是要搶救下來。五十年代對《二泉映月》的搶救還是先錄下來,現在用現代科技的手段搶救、保護民間的表演藝術和傳統音樂是普遍的手段,這不是開發的問題,是把搶救和保護放在首位。按照不同項目的性質加以區別對待,就能夠比較好地把握這個問題。
風水是否申遺? 王文章:對民間信仰項目應深入研究
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2日表示,要改變一些地方非遺“重申報、輕保護”的現象,首先要按照申報的有關規定,嚴格評審,同時要加大監督和檢查的力度。談到風水是否準備“申遺”的問題,王文章表示,對一些民間信仰的項目,包括風水等,應做一些深入的研究,“我們對一般性地否定或者肯定都是反對的,我們應該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得出一些結論。”
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會上介紹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取得的進展和成果等方面情況。
有記者在發布會上提出,好多地方爭奪名人故居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王文章在回答相關問題時表示,關于重申報、輕保護的傾向,實際上是違背它的傳承規律。要改變這種現象,首先在申報方面要按照申報的有關規定,嚴格評審。要嚴格地進一步控制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數量,要進一步完善市和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的建設。這樣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建設中,就形成一個好的結構,這個結構是國家級名錄少而精,省級的名錄是名錄的中間,市、縣級名錄是數量的多數,是一個很好的基礎。這樣一個合理的金字塔型的結構,就使有關部門把關注點、保護的基礎放在了基層。
同時要加大監督和檢查的力度,要組織專家組對各地申報的國家級名錄項目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于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加以保護的,保護不力的要限期予以改正。對于不能很好落實保護措施的,要在名錄中除名。當然更積極的保護措施還是針對不同的類型項目采取不同的保護措施,使它能夠在當代的發展中跟文化建設、文化創新和當代生活結合起來,在當代的發展中能夠產生一種保護的活力。
在回答“中國是否準備將風水申報世界非物質遺產”的問題時,王文章說,關于風水的問題,很多項目是不是可以確定為國家級的名錄,都在專家的研究之中。“今天我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很多項目認定還處在一個進一步深化研究的過程之中,有一些項目不能草率地或者盲目地下結論,比如說很多民間信仰的項目。”
王文章說:“涉及到風水的問題,我講一個例子,比如說媽祖信仰,我們知道,媽祖信仰是福建及臺灣地區很多民眾信仰的項目,這其中有迷信的成份,但是總體上表達了人們一種向善、追求美好的意愿,總體上是應該加以肯定的。對一些民間信仰的項目,包括風水這類項目,應該做一些深入的研究。我們對一般性地否定或者肯定都是反對的,我們應該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得出一些結論。”
王文章還指出,科學保護最重要的是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基本規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基本規律,恒定性和流變性是它最重要的特征。首先,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文化傳統存在,有它不能隨便改變的特質或者基因。同時非物質文化遺產隨著時代的變化,比如說一些當代人的審美取向融入其中,同時它又是在變化中傳承的。人們注意它的恒定性時就不能隨便改變它的形態。“我們注意到它的活態流變性時,就要活態地保護它,就不能使它凝聚、僵化。我們保護的措施或者一些規定就要按照基本的傳承規律來制定。在保護的時候,搶救保護要放在首位,同時又要貫徹積極保護的原則,既能使它很好地傳承,又在要當今時代的發展中煥發出活力。”
王文章:保護非遺的最根本方式是立法保護
2日上午,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上說,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根本方式是立法保護。
王文章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很多方式,但是最重要的方式是立法保護,立法保護是最根本的保護方式。應該說,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過程中是比較注重推進立法保護的。像2005年3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就頒發了《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2005年底國務院又頒布了《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在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現在一些地方制定了一些保護條例,云南、貴州、廣西、福建、新疆、甘肅、江蘇、浙江這八個省區都制定了地方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這對于促進地方性的保護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現在全國人大和國務院的有關部門包括文化部在內,都在推動國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的頒布。現在立法工作已經做了很多調研,草案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見,期待國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能夠早日出臺。
文化部:對港澳非遺保護從各方面予以適當傾斜
2日上午,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司長馬文輝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說,澳門、香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都非常珍貴,肯定要注意加強保護,從各個方面予以適當的傾斜。
發布會上,有澳門的記者提到,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項目里有三項是澳門的申請,已經通過評審,進入了30天的公示期,如果確定在名錄里面,中央會給澳門這三個項目在資金上有什么支持?
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司長馬文輝說,保護上,澳門、香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都非常珍貴,包含了重要的文化價值,肯定要注意加強保護,從各個方面予以適當的傾斜。
馬文輝詳細介紹了非遺國家級名錄項目的評審情況。他說,第三批國家級名錄項目的評審是嚴格按照國務院的“18號文件”確定的標準、條件和程序開展和進行的,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嚴格、科學、規范、按程序進行評審。
馬文輝說,開始的程序是專家組評審,因為這里有60多位專家,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遼寧大學、中央民族大學等機構的60多位專家學者分成10個專家組,對整個申報材料的3136項進行分組評審。評審之后,又召開了正式的評審委員會會議,評審委員會會議確定之后又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除了文化部以外還有13個成員單位)征求意見,最后確定新增項目190項,項目擴展159項,這其中包括三項已經公示的澳門項目。
馬文輝說,公示結束以后,根據公示期間社會的反饋,部里開會專門研究,提出進一步修正的意見,再報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向大家進行匯報和審議,如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對名單都表示同意,就正式報國務院審批。國務院批準之后,再以國務院文件的形式正式公布認定。
文化部回應各國“搶申”:合作保護比申報競爭重要
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2日表示,對跟周邊國家共同擁有的一些項目,中國特別強調聯合申報、聯合保護,保護放在第一的位置。秉承一個重要的原則,即合作保護比申報競爭重要。今后中國跟周邊國家還會就聯合申報的問題、聯合保護的問題進行更多的合作。
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會上介紹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取得的進展和成果等方面情況。
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對中國與日韓等周邊國家共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非遺的代表作名錄,怎樣處理各國間“搶申”的問題?
王文章回答說,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精神以及操作指南的相關規定,締約國有權利、也有義務和責任,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本國領土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通過評審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對于兩個遺產國家共同擁有的同源共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每一個國家均可以單獨申報,如果列入代表作名錄之后,也不妨礙其他的國家再次單獨申報。
王文章舉例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3年11月7日公布的第二批代表作名錄中,就有阿塞拜疆申報的“阿塞拜疆木卡姆”,這是作為傳統音樂申報的。還有伊拉克申報的“伊拉克木卡姆”,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共同申報的“沙士木卡姆音樂”,都分別入選。到2005年11月25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第三批代表作名錄中,中國也申報了“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也列入了代表作名錄。這說明共同擁有的項目,在一個國家申報之后,其他國家還可以單獨申報。
王文章表示,中國與不少周邊國家共同擁有同源共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中國愿意與這些周邊國家就聯合申報的問題、聯合保護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協商。中國愿意與周邊國家進行聯合申報和保護,共同傳承發展同源共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增進睦鄰友好關系。2005年中國與蒙古國成功申報了蒙古族長調民歌。申報成功后,兩國建立了“聯合保護長調協調指導委員會”,以指導和促進兩國開展對該項目的聯合保護工作,成為中國與周邊國家聯合申報的成功范例。
王文章指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公約》的框架下設立代表作的名錄制度,是為了推進各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申報是一個手段,推動保護才是真正的目的。對跟周邊國家共同擁有的一些項目,中國特別強調聯合申報、聯合保護,保護放在第一的位置。申報不是一種競爭,應該是作為大家攜手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個重要橋梁。在這方面,中國秉承了一個重要的原則,合作保護比申報競爭重要。今后中國跟周邊國家還會就聯合申報的問題、聯合保護的問題進行更多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