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
文化遺產保護,不僅是各級政府、文物工作者的權利和職責,而且是廣大民眾的共同事業(yè)。只有當地民眾自覺、傾心保護文化遺產,文化遺產才有尊嚴,有尊嚴的文化遺產才有強盛的生命力
當前中國城市化快速發(fā)展,文化遺產和城市文化特色保護處于最緊迫、最關鍵的歷史階段。要保護好遺產,重要的一點,是要強調其公眾參與性。文化遺產保護,不僅是各級政府、文物工作者的權利和職責,而且是廣大民眾的共同事業(yè)。只有當地民眾自覺、傾心保護文化遺產,文化遺產才有尊嚴,有尊嚴的文化遺產才有強盛的生命力。
中國民眾對家鄉(xiāng)故土的文化遺產,有著深厚的感情。汶川地震以后,羌族的同胞參與到了碉樓和村寨的搶救和修繕,藏族同胞參與了布達拉宮文物修繕的工程,云南的各族民眾參與到鄉(xiāng)土建筑、傳統(tǒng)建造技藝的傳承。
再比如,2003年,陜西寶雞眉縣楊家村的農民發(fā)現了一組重要的青銅器,立刻報告了文物部門。當專家從土窖里面取出27件精美的西周青銅器時大吃一驚,因為件件都是國寶。農民保護文物的消息傳開后,僅在當地,四年間又有11批農民把在生產時發(fā)現的珍貴文物上交國家。他們保護下來的數以百計的文物,充實了一個博物館的館藏。
在貴州黎平縣侗族鄉(xiāng)村,有一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風雨橋”。2004年7月20日,一場百年不遇的洪水無情地將風雨橋沖毀。當地500多名侗族群眾自發(fā)地與洪水進行抗爭,舍身躍入洪水中打撈,硬是從洪水中搶救回橋的大部分構件,使風雨橋最終得以修復。
文化遺產的創(chuàng)造、發(fā)展和傳承,是一個歷史的過程。作為當代人,我們并不能因為現實的優(yōu)勢而有權獨享,甚至隨意處置祖先留下的遺產。每一代人都有分享文化遺產的權利,也有承擔遺產保護的責任。
今天,我們已經從簡單的點面保護,過渡到大型文化遺產和線性文化遺產的保護。比如大運河、絲綢之路、茶馬古道等等,都列入了文化遺產保護之列。
這一切,也都離不開公眾的積極參與。與此同時,我們的文化遺產工作,還必須尊重和維護民眾與文化遺產之間的情感,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受益權,讓遺產不斷豐富民眾的精神生活,讓我們的生活更美好。 (記者 楊雪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