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代以來,有關紫砂器的實用鑒定著作和文獻資料稀少,加之考古發現有明確紀年的墓葬出土器物鳳毛麟角。一些鑒定著作多以博物館藏品為例,不能全面反映 500年來紫砂器的真實面貌,加之紫砂器又是一個極富個性化的器物,所以鑒定紫砂器的確切年代和作者真偽一直困擾著收藏者,成久而未決的問題。
筆者認為結合紫砂器泥料、造型、裝飾等,從各個角度進行研究、分析和總結前人的經驗,真偽鑒定應從原料材質、練泥與燒造、制作工藝、個人風格、印款特征五方面著手,通過分析、觀察、上手、耳聽鼻嗅、尋找佐證五種方法加以分析和對比,不斷摸索,找到時代特征。下面分五個時期進行論述:
一、明中期紫砂器特征:
1、原料材質:為原礦粗砂,呈紫褐色與灰褐色,胎體近似缸體,手感較重、粗糙。
2、練泥與燒造:采用木杵舂后,浸入水中漂洗,取面上的砂泥制作,故器物含雜質較多。燒制過程中,未使用匣體,器物表面沾有許多“沾釉淚斑”,嚴重的底部均有釉斑。
3、制作工藝:為全手工筑成型,壺體由上下兩節粘接而成,壺內有明顯接痕和指印,壺蓋面和壺舌、壺底與壺身均為粘接而成,壺體表面用木拍拍成,再用竹片精加工,表面留有竹紋痕跡,壺底稍變形內凹成錐體,壺嘴有指紋,采用鏤塞法與壺身相接,所有接口均不修飾,無把,唯串線提梁式。造型簡單、古樸,如鼓墩。
4、個人風格:明中期以金沙寺僧與供春為代表,開始逐漸掌握了砂泥的特性,提高了制作工藝和手法,壺型古樸、大氣,實用功能與美觀增強,趨向成熟。趙梁,制壺多提梁式;董翰,善造菱花式;時鵬、元暢二人,式樣較多。此四人為當時制壺四大名家。至李茂林制小園式和菊瓣式,采用匣裝燒制。
5、印款特征:明中期有印款,均為竹片刻之,字邊沿泥外翻,字體為楷書。
二、明萬歷年至清順治年紫砂器特征:
時大彬是此時期最負盛名的紫砂大師,最初仿制供春,做大壺,后來結識了陳繼儒、王世貞等著名的書畫家和學者碩儒,深受啟發,而改制壺型,以更加適應文人階層追求淡雅超俗的審美風尚,并創造了一整套合理而完備的紫砂制作工藝和工具,奠定了中國紫砂名陶的地位,進入紫砂創作的成熟期,此時期紫砂器與早期有了明顯的改觀,涌現出不少紫砂名人。
1、原料材質:為原礦料,鋪砂和調配砂,外觀顆料明顯,壺身常夾金砂,壺面質感豐富,作品手感舒服,因用料實在,故分量仍偏重,但色彩較早期豐富,呈灰褐、紫褐、黯肝、磚紅、冷白等等。
2、練泥與燒造:練泥,采礦后天然風化再用木杵舂之,然后浸入水池,取浮面細砂泥,練熟后再制作器物,故胎骨較粗,約20目~30目,顆粒明顯、飽滿,肉眼能看到顆粒狀云母、石英,20倍以上放大鏡觀看外表,胎身明顯凹凸不平。因溫度不易掌握,有加熱過溫或欠溫現象表現在壺上,聲音多為缸聲,較沙悶,基本上無鋼聲。
3、制作工藝:采用全手工拍筒身或鑲筒身制作,流與把采用鏤塞法,接口部痕跡明顯,不作刻意修飾。有些壺身有指螺紋。型體以大為主,一般壺流為三彎,接口在壺身中間,流下部彎形較直,外徑較粗大,流上部位較細。把型較大,多為耳型,上端明顯粗于下端。直流,有向上之意。其工藝如瓷器一樣為典型的“粗大明”特點。
4、藝術風格:造型以光貨為主,不作裝飾,少量作品在嘴與把上稍以龍口、風作裝飾,工藝上不精細裝飾,整壺顯得古樸、典雅、大氣、穩重。實用功能較強,但也有仿瓜果形狀及捏塑裝飾作品。開始有佛像、動物等造型擺件。名家輩出,風格各異。
時大彬為明萬歷至清順治人,作品敦樸妍雅、實兼其長,妙不可言。陶土之內雜以金砂,用拍筒身或鑲筒身手工制作,初制大壺,游婁東后始作小壺,流與把采用早期的“鏤孔塞泥法”與壺身相接,流與把上留有指螺紋和標識,款法用竹刀刻之,書法逼真,在《黃庭》、《樂毅》帖間,世人無法仿。
5、印款特征:基本上以竹刀或鋼刀刻底英舌沿、流下,并附干支紀年號,楷書為主,蓋內、把下無印款。有少量壺在底內蓋篆體印章,但壺身刻字均在明末陳用卿制壺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