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乾元二年(759)
分松陽縣龍泉鄉和遂昌縣部分地置龍泉縣,屬括州。
五代
貞明五年(919)
龍泉金村、劉田(今屬小梅鎮)等地制瓷作坊已具有規模。
北宋
太平興國二年(977)
建造華嚴塔(俗稱金沙塔)。
太平興國七年(982)
宋太宗派殿前承旨趙仁濟監理越州窯務,兼理龍泉窯務。
天禧二年(1018)
建縣學(儒學)于縣東隅,學額二十。
治平四年(1067)
吳深、鮑康堯、季裒、吳克、鮑強五人同登進士,縣民建五桂亭(紹圣中更名籍桂堂)于縣東崇因寺左、大溪之涯,題名于亭。
元豐四年(1081)
縣令黃發,興學校,給諸生講課,入學者眾。
元祐五年(1090)
蘇東坡為龍泉靈溪之洲命名為留槎洲,并為留槎閣書榜。繼而陳舜俞題詩。時謂閣之雄偉,榜之遒勁,詩之警拔為三絕。
元祐七年(1092)
七至十二月,疏浚龍泉溪。處州各縣均仿效。于是晝夜行舟,不再有沉覆之危。
宣和三年(1121)
龍泉縣改名劍川縣。紹興元年(1131)復名龍泉縣。
宣和中,因朝廷制樣需索,龍泉青瓷益加工巧。
靖康元年(1126)
知縣姚玨以鄭公垟堰為基礎,修筑蔣溪堰;新鑿云水渠。冬,興工,次年仲秋竣工。可灌溉畈田三十頃。
南宋
建炎四年(1130)
五月下旬,潰兵楊京力擾龍泉,毀縣學,僅存大成殿。紹興二年(1132)秋,重建。
紹興二年(1132)
十一月,福建農民起義領袖范汝為余部范忠率起義軍攻克龍泉。
慶元三年(1197)
分龍泉縣南松源鄉及延慶鄉部分地置慶元縣。
開禧三年(1207)
歲旱,修蔣溪堰和云水渠。次年雖續旱,但李山畈受益于渠堰灌溉,水稻獲豐收。
嘉定二年(1209)
縣人何澹修纂《龍泉縣志》。
端平三年(1236)
太學士趙宗王晉 報請朝廷,準建笏洲書院,并祭祀朱晦庵。
淳祐元年(1241)
六月,昴山崩,聲聞數十里。
寶祐三年(1255)
是年至五年(1257),虎傷人一千六百多。
咸淳十年(1274)
十二月,元兵入浙,兵部尚書季可(龍泉人)奉命回故鄉募兵抗元。
元
至元十三年(1276)
十一月,元兵入龍泉,縣官降。
至元十五年(1278)
六月,梧桐川(今風鳴鄉)木岱村張三八集眾二萬起事。元行省遣宣慰使伊奇哩率兵鎮壓。
青田起義軍季文龍部攻克龍泉,城郭兩千余戶毀于戰火。
(后)至元六年(1340)
六月,大雨,水漲入縣城,深丈余。
十一月, 民饑,撥常平倉糧救濟。
至正十一年(1351)
十一月,雷雹雨雪,十二月雨黑黍。
至正十二年(1352)
閩農民起義定攻龍泉八都。浙江副元帥鎮處州石抹宜孫率兵星夜馳至龍泉,義軍退走。
至正十三年(1353)
旱,歉收。十二月大雨雪。次年大饑。
至正十五年(1355)
六月二十日,青田潘惟賢起義軍攻占龍泉,縣達魯花赤臺寶忽丁攜縣印潛逃。章溢集鄉兵圍縣城六日,起義軍棄城撤走。
至正十七年(1357)
七月,紅巾軍由浦城、松溪攻龍泉,元參軍胡深集鄉兵拒于湖山。
九月,章溢撥私田一百五十畝,于八都玉峰山麓建龍淵義塾。
至正十九年(1359)
十一月,朱元璋部將胡大海攻克處州,龍泉縣歸之。
明
洪武二年(1369)
御史中丞章溢卒,葬于龍泉八都橫溪橋頭。弘治十五年(1502)墓被盜,朝廷續葬。
洪武三年(1370)
慶元縣并入龍泉縣,設巡檢司于查田;十三年(1380)復置慶元縣,巡檢司撤。
洪武十年(1377)
正月十八日夜降黑雨,水色如墨汁。
正統元年(1436)
正統間,顧仕成在琉田(今大窯村)主青瓷窯。
正統八年(1443)
知縣李善捐俸銀購青磚,將城內數條卵石路基改為磚道。
正統十三年(1448)
十二月,葉希八率礦工起義軍,攻克龍泉縣城。
正統十四年(1449)
七月,礦工起義軍陶得二別部攻龍泉,至濟川橋,鄉兵關閉南北橋門,橋上義軍盡被害。
成化元年(1465)
林農廣制松香。年貢松香七十斤十五兩。造紙作坊遍布,年貢黃白紙五萬三千七百九十六張。
成化八年(1472)
八月二十三日未時,城鎮直街葉善增家起火,延燒二千余家及濟川橋。
弘治三年(1490)
龍泉饑荒,饑民破官倉取糧,為首者遭殺害。
弘治六年(1493)
昂山崩。
正德四年(1509)
春夏大饑,民采櫸樹皮舂磨作餅充饑,食之多死。
正德八年(1513)
七月二十二日,縣前店起火,延燒總鋪譙樓(縣衙前)、按察司、濟川橋及民居二千家。
九月二十六日,崇因寺佛殿起火,毀寺房及五千斤重銅鐘一口。
正德十一年(1516)
葉溥出資刊行葉子奇《草木子》。
嘉靖元年(1522)
二至四月初旬不雨,溪井皆竭。五月十五至十九日大雨,平地水漫一丈五尺,人畜死傷無算,留槎洲民居漂蕩殆盡。
嘉靖二年(1523)
十月,修蔣溪堰
冬,于城東建籍桂社學,次年秋建成。
嘉靖三年(1524)
知縣朱世忠捐俸置田二十畝,建仁山書院。
嘉靖四年(1525)
縣人葉溥、李溥合輯《龍泉縣志》。
嘉靖三十二年(1553)
大饑,縣人吳文煥賑米三百石濟饑民。
嘉靖三十八年(1559)
九月,戚繼光至處州府招募礦工、農民從軍,組建“戚家軍”,龍泉丁壯踴躍應募。縣民制“糖光餅”,歡送入伍士兵。
嘉靖四十年(1561)
閩廣義軍張璉部屬三千余突入龍泉,據城六日。
隆慶元年(1567)
七月,處州礦工數百人集龍泉瞿源起義。處州知府李學禮發兵鎮壓,礦工散走。
萬歷二十六年(1598)
知縣夏舜臣主修《龍泉縣志》。
崇禎十四年(1641)
政和縣張某與麻某聚眾千余人起事。冬至日黎明破龍泉。知縣劉明爽被縛。張、麻部據城一日夜,后撤走。
清
順治三年(1646)
明督撫田仰、勛鎮方國安潰兵散竄城鄉大掠,民皆逃匿。
順治四年(1647)
原明處州府推官王廷簡(龍泉人)聯合龍泉柯進春抗清。清遣劉登瀛部鎮壓,進春死,廷簡被擒。
十一月初,程煌聯合龍泉曹飛宇發動千余人起義,克龍泉城,達十天。處州參將陳元魁率部鎮壓,曹飛宇等退駐漈根安營扎寨。
順治五年(1648)
二月,龍泉柳國柱等起義,屯西鄉木岱口等處,陳元魁軍鎮壓。
十月,朱匡明(青田人)、曹飛宇等屯龍(泉)遂(昌)邊境。與清兵戰,敗。次月,馮生舜等扎龍泉西山(木岱一帶),清兵進捕。
順治六年(1649)
六月,龍泉李魁選據山抗清,遭清兵圍困,被捕。
順治八年(1651)
疏浚龍泉溪。
順治十二年(1655)
胡世定、傅夢吁纂《龍泉縣志》。
康熙十三年(1674)
五月,靖南王耿精忠部將徐尚朝攻陷龍泉,搶掠后,縱火焚東前街。十五年八月,清總兵李榮、陳世凱蕩平徐尚朝部。
康熙二十五年(1686)
四月,大水,沖毀橋梁廬舍田禾無算。
康熙四十四年(1705)
是年前后,修蔣溪堰,疏云水渠。
康熙四十八年(1709)
閩起義軍彭子英、董天福攻龍泉,鄉兵對抗于道太,彭子英等退走遂昌。
康熙五十三年(1714)
夏大水,秋旱,次年大饑。
雍正三年(1725)
大饑。
雍正五年(1727)
縣常平倉添建倉廒二十五間,每間儲谷六百石,總合儲谷一萬五千石。
雍正九年(1731)
六月大水,夏大饑。
雍正十年(1732)
蟲災。縣民柯國榮于濟川橋施粥濟饑民。十一年,續饑,縣民湯云漢賑饑民半月。
乾隆元年(1736)
創立聚英講堂。
乾隆十一年(1746)
建育嬰堂。
乾隆十三年(1748)
鐵匠鄭義生在縣城東街開設劍鋪。
乾隆二十六年(1761)
建縣丞署于安仁鎮,至光緒十六年(1890)裁撤。
云水渠被民侵占,堙塞,知縣蘇遇龍親自查勘得復,并督促浚通。
乾隆二十七年(1762)
重刊葉子奇《草木子》,有齊召南、蘇遇龍序。并聘縣學沈光厚重纂《龍泉縣志》。于留槎洲建立留槎書院,勘出百念丘荒田為學田,并將瀆田笏洲書院遺址地二畝五分供師食用。
乾隆三十年(1765)
建瀛亭于縣衙前長堤上,左右為荷池,池各廣七畝許,亭前為三思橋。同治元年改瀛亭為問心亭。
乾隆三十二年(1767)
在縣署東建金鰲書院。
嘉慶十年(1805)
龍泉巨富李鶴堂捐銀一萬四千兩,復建濟川橋。移橋址留槎洲下,歷時兩年竣工。
嘉慶十一年(1806)
四月,秀才湯瑾出資獨興留槎洲上。自此,洲之閣不再合于橋上。
夏,大旱。
嘉慶二十一年(1816)
歲大荒。
嘉慶二十五年(1820)
小梅開設三和堂中藥店,并附設藥廠,制中成藥。
道光元年(1821)
夏至后歷四月不雨成旱災。縣城蔡云軒施粥濟饑民。
道光三年(1823)
龍泉李澄捐銀二千兩,重建普濟堂。
道光十三年(1833)
大旱,鄉民來城覓食,餓死道旁者不計其數。
道光二十八年(1848)
歲歉收。
咸豐八年(1858)
六月十五日,太平軍石鎮吉部克龍泉,至七月十五日全部離境去浦城。
咸豐十一年(1861)
十一月,福建總兵林文察率師駐龍泉。
周老九、周六兒兄弟開設“萬字號”劍鋪。
同治二年(1863)
知縣祝鄉紳主持補刊乾隆二十七年《龍泉縣志》。
同治三年(1864)
設厘卡,開征厘金。宣統二年(1910)升為厘金總卡。
同治七年(1868)
重修蔣溪堰及云水渠。十月開工,次年五月竣工,用錢三千緡(每緡1000文銅錢)。用石三千丈,用夫數百人,綿亙十余里,灌溉四千畝次。
同治十年(1871)
三月,集資疏浚龍泉溪灘。
光緒三年(1877)
知縣顧國詔主修《龍泉縣志》,次年刊行。
光緒十四年(1888)
城鎮直街失火,全毀。
光緒十八年(1892)
建留槎精舍,招收諸生,知縣畢詒策親自講課。
知縣畢詒策督建城鎮直街和東前街葫蘆門防火墻。
光緒十九年(1893)
重建育嬰堂,嚴禁溺女嬰。
光緒二十一年(1895)
基督教由德籍傳教士傳入龍泉。
光緒二十八年(1902)
古董商收購古瓷,大窯村青瓷古窯址被掘破壞。
光緒三十年(1904)
日商天野靜之等由上海來大窯村購出土青瓷。
夏至(六月十七)大水,水滿城內與屋檐平,船可撐至清修寺邊。
六月二十四日,龍泉始設代ban郵政分局(民信局)。
八月二十五日,外國傳教士數人被處州雙龍會龍泉分部會眾驅逐,當夜乘船離境。
光緒三十一年(1905)
廢書院,興學堂,金鰲書院改為劍川學堂。其他書院、社學陸續改之。
徐杰、李為蛟、周傳濂、李為麟,翁望甫、李有麟等考取官費留學日本。
光緒三十四年(1908)
創辦私立毓英初等小學堂,為縣第一所女子學堂。
宣統二年(1910)
福州南臺太和藥房老板(日商)行原始平至大窯村搜購古青瓷。嗣后,年必數次,連續十余年。
宣統三年(1911)
十一月廿五日,處州府城光復,成立處州軍政分府,龍泉縣屬之。
設立縣勸學總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