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來,陜西省考古研究院在白水河流域進行了一系列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目前在白水河中游河谷調查了6平方公里區域共24個地貌單元,累計發現仰韶和龍山時期房址203座、燒土28處、灰坑(文化層)41處、墓葬3處、踩踏面10處,其中以6座仰韶中期的大型房址、大量龍山時期窯洞式房址和龍山時期的甕棺葬墓地最為重要。
2005年在甕棺葬墓地發掘76平方米,清理甕棺葬27個,出土器物79件,其中以單把鬲、鏟形足三足甕、圜底甕為主要組合,兼有盉、高領罐、筒形器等,其中以30件單把鬲為大宗。張忠培先生曾經討論單把鬲的形態演變和源流問題,合水九站遺址出土的60件陶鬲中有30件單把鬲故而被視為單把鬲的流向,將客省莊文化視為單把鬲的源頭,這一甕棺葬墓地的發掘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新的線索和契機。
在白水縣下河西村的仰韶時期遺存分布達40萬平方米,在該處發現6座仰韶時期大型房址。2010年8~12月間,在對其中的F1和F2進行了發掘,揭露面積1000平方米,發現了兩座仰韶中期晚段的大型房址和42座灰坑、2處活動面。其中F1殘存建筑面積263.4平方米,殘存使用面積217平方米,復原建筑面積364.85平方米,復原使用面積304.5平方米,是目前所發現的同期單體房址中最大的一例。F2殘存建筑面積112平方米,殘存使用面積92平方米,復原后的建筑和使用面積分別為240.66平方米和181.44平方米。 兩座房址位于仰韶時期遺存分布范圍的南側邊緣,門向朝南,面對房址南側的沖溝和白水河河谷,房址東部均為梯田破壞。兩座房址的形制均為五邊形,有內外兩層墻體,地面分為上下兩層,地面以下鋪設草拌泥,草拌泥之下或經火烘烤或經夯實。值得一提的是這兩處房址的地面均為料姜石燒制而成的白灰地面,為目前所知最早使用白灰處理的地面。這兩座大型房址以往所發現的此類房址有同有異,在一個大的技術傳統下體現出了各地不同的特點。
F1地面上有4個柱洞,內外墻均有柱洞發現,其中內墻中保存有36個柱洞,外墻3個柱洞,門道兩個柱洞。8號柱洞上大下小,直徑40~50厘米,距房地面110厘米,因草拌泥阻隔下部中空,結合房址內的堆積狀況、內外墻向內傾倒的情況和房址內所出陶片較少的情況可推測F1為居民主動廢棄,并在遷走之前推倒墻體,將柱子移走。F1的火塘由操作間、火膛、地面灶三部分組成,其中操作間與斜坡門道相連,并經火門與火膛相連,火膛直徑1.8米,深2米,火膛與近長方形的地面灶相連。據房址東側剖面觀察可以發現F1建造之前先挖了一個基坑,但坑內填土并非夯打而成,地面之下形成若干不連續分布的堆積,且多數未見夯打痕跡亦非草拌泥。從東側剖面觀察基本可以認為F1的上下兩層地面是由房址的翻新和修葺形成。
F2未見門道,出門即為一個向下的斜坡,內墻墻皮和地面上均有紅色顏料的痕跡。火塘由火門和火膛兩部分構成,火膛直徑1.1米,深60厘米,在其下疊壓有一個直徑約1.4米的火膛。內墻保存有21個扶墻柱的柱洞,和兩個地面柱洞。據東側剖面觀察,內墻修建在下層地面之上,由紅燒土碎塊、細小陶片和小石塊組成。外墻打破F3的內外墻體,F3的內墻全部被燒成磚紅色,其中發現有已炭化的大木柱和分布于邊緣的小木柱。在對F2局部地面清理后暴露出下層地面,該地面全部涂朱,且因經火而呈現出黑紅兩色。結合火膛、剖面、地面和墻體的情況,可以認為F2是在F3失火后重建的一個較小房址。
白水河流域目前的工作獲得了一些問題的答案,但是也提出了更多的問題,如單把鬲的問題、仰韶中期大型房址的建造方法和技術、仰韶和龍山時期聚落結構等問題。目前的工作意義尚不宜過高估計,但是這些工作為進一步的研究提供了線索和指引,隨著工作的進一步展開,史前時期的白水河流域會給我們更多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