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投資與收藏的11條軍規
2014/5/4 22:13:44
不時有朋友、網友詢問“什么樣的藝術品值得收藏?”“投資什么樣的藝術品有前景?”這類問題,其實這乃是一個“一言難盡”的問題,如果攤開來講,是完全可以寫成一本大書的。但是我的朋友們恐怕等不及我將來用一本大磚頭去回答他們,更何況我是否會燒制這塊磚頭也是個未知數。那就簡明扼要地給擬出幾條“軍規”吧,“軍規”的含義就不需解釋了,你一旦犯了,后果是很嚴重的。
第一條 藝術性第一,年代第二
收藏古玩的朋友往往看重“年份”,而忽視東西本身的藝術性。須知,你收藏的是古代藝術品(或是今天可作為藝術品欣賞的物件),不是所有的古物。有的古物“年份”很足,卻不具藝術性或藝術性甚低,則不宜納入“藝術收藏”視野。如宋元時期的青白瓷壙碗,出土量非常巨大,真正具備藝術收藏價值的并不多,還不如年份短得多的清代藝術瓷(如花瓶、瓷塑等)。還有一個誤區需糾正:總認為年代早的存世量比年代晚的少,宋代的比元代的少,明代的比清代的少,錯。一般而言,藝術品比日用品少:清代的花瓶(藝術品)肯定比明代的盤碗少是肯定的。(也有個別例外:如元代的青花盤碗比宋以后任何朝代的普通花瓶少)。
第二條 寧收碎玉,不藏全瓦
藝術品有時因各種原因難保“十品”,尤其是古玩,經歷歲月滄桑,常難達十分之完整度。當一件精彩但有殘損的作品和一件品相完善卻平庸的作品在你面前,你如何選擇?你是選斷臂的維納斯還是選完整的泥人張?收藏的原則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本來古玩收藏就是“抱殘守缺”,不宜有過分的求全心理。當然在兩件藝術水平相當的作品前,你還是要選品相完善的那件,哪怕價格要高出幾倍。另外,“玉”碎到什么程度可以接受也是必須考慮的。破損率超過一定限度就必須放棄,核心部分和關鍵部分如果缺損也必須放棄。比如明代德化窯觀音像,如果缺一手,可藏;如果缺在頭臉部,則不可藏。雖然二者破碎率都是百分之十,但后者缺損的是關鍵部分。此道理于書畫亦然,名款缺失,與一花一石的缺失收藏價值差別甚巨。
第三條 寧收小名頭精品,不收大名頭爛品
作者知名度是藝術收藏投資必須考慮的一項,但是,并不等于說“知名度越高越有收藏投資價值”。收藏原則仍然是藝術性第一,知名度第二。其實,知名度是動態的,今天這幅作品的作者是小名頭,五年以后或十年以后完全可能成為大名家。而你手頭決定去留的作品卻是靜態的,今天它是名家的爛品,五年后十年后一百年后它仍然是爛品,仍然改變不了其平庸低劣的本質。
第四條 不是所有名家作品都有價值
這條有兩層意思:其一,有的大名家名實難副。在中國內地這種逆淘汰的體制下,平庸者往往居上位,杰出者卻居于野,此在藝術界亦然。像黃葉村、陳子莊、黃秋園這樣的藝術大師甚至一生都被排斥在體制外,直到身后才大放異彩。其二,即使是名副其實的名家,其作品也不是每件皆優秀。有時因為應酬、身體健康、情緒低落等原因會創作出低劣平庸或不盡人意的作品。另外,在藝術家一生的藝術生涯中,其早、中、晚期的作品水平懸殊往往是非常大的。早年稚嫩而不成熟,晚年體衰而精力不濟。是故收藏某藝術家作品有“掐頭去尾”之說。一般來說,50歲到70歲這二十年是一個藝術家人生最飽滿,創作最成熟而頻出佳作的年齡段。當然也有早慧和早衰的例外,有大器晚成的例外。
有不少朋友存在兩種誤區:一是認為大名家的早年作品因距離今天更久遠,故存世量少,更值得收藏,錯。姑且不說存世量與年代久遠與否不成反比,即使其早年作品存世確實少,但這些作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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