窯址類遺址保護的探索與思考
2016/5/9 16:12:32
在我國光輝燦爛的文化藝術寶庫中,瓷器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它歷史悠久、內涵豐富,集中體現著中華民族的審美愛好和性格特征,是我國的文化象征。而窯址作為古人生產和制造瓷器的工作場所,則是承載這一歷史的文化載體。近年來,隨著經濟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大量的窯址在遭受自然侵蝕的同時也遭到越來越多的人為破壞,它們的保護現狀不容樂觀。本文通過對部分古窯遺址保護規劃的研究,并參考其它相關規劃,試圖對窯址這一類型的遺址保護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作進一步的總結、探討和反思。
1.窯址類遺址保護的現狀
截至2006年,我國共頒布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共計2351處,其中古遺址總數約占1/5,古遺址在每批名單中所占的比例也呈現出遞增的勢頭,這表明國家對遺址保護的重視程度在逐漸加大。窯址類遺址作為大型古代手工業遺址的代表,其重要性也逐漸為人們所關注。目前,國保單位中的窯址類遺址共40處,占古遺址的比例約7.9%。但是,據不完全統計,在這40處中,僅有少數幾個窯遺址已出臺或正在制定相關的保護規劃,其它遺址遭人為或自然破壞的狀況仍然十分嚴重,如上林湖窯址、龍泉窯址、禹州窯址、汝州窯址等均數次遭人為盜挖。值得注意的是列入國保單位的窯遺址命運尚且如此,其它數量眾多且尚未列入國保單位窯遺址的命運也可想而知。 因此,古窯遺址的保護工作已刻不容緩。
2.窯址類遺址保護的特殊性
相對于列入國保單位中其它類型的遺址來說,窯址類遺址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遺址遺存較為豐富
由于瓷器燒制的技術與火候難以掌握,因此在燒制時會產生較多的次品與廢品,同時燒制時使用的匣缽也被廢棄,經過日積月累這些廢棄物便大量堆積在窯址的周邊地區,形成堆積層。堆積層覆蓋在窯址的四周,埋藏較淺,便于考古工作的探查,相對于城市遺址類埋藏一般較深、不易探查的特點,窯址類遺址的可識別程度相對較高。
其二,遺址分布相對密集
由于瓷器燒制的原料較為特殊,且燒制的環境與工藝要求也相對較高,因此在某一片適合燒制的地區可能會集中分布數量較多的窯址。
其三,窯的區域類型比較復雜
城市遺址的研究對象較為單一,而窯址類遺址研究對象的類型十分復雜。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陶瓷的時代跨度較大,差異顯著。由于我國文化歷史悠久,各個時代審美情趣的差異使陶瓷的類型變化較大。早在新石器時代,我國就出現了彩陶與黑陶,陶器在以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還占據主體地位。原始瓷器在秦漢時期開始出現,經過魏晉南北朝的發展,在唐宋年間白瓷和青瓷成為當時的主流,到了元明清三代青花瓷逐漸為人們所熱衷。其次,同一時期不同地域的陶瓷類型也有較大的差異,這一特點在宋、遼、金時期表現得尤為突出。這一時期有汝窯、官窯、哥窯、定窯、均窯、耀州窯、吉州窯、龍泉窯、磁州窯、建窯等多種瓷器類型,其中有的同屬一個譜系,有的則差異相對較大。窯遺址是瓷器的文化載體,瓷器的復雜類型也就決定了窯遺址時代差異與區域類型的復雜性。
其四,人為破壞愈演愈烈
近年來,隨著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收藏品市場也日益火爆,越來越多的人將目光轉向了瓷器的收藏。受到利益的驅動,加上窯址堆積層豐富便于盜挖者識別的特點,窯址遭人們盜挖的現象十分突出。 新聞中也不斷傳出窯址遭盜挖的消息。如河南汝州張公巷窯遺址2003年遭盜挖,長沙銅官窯遺址2006年遭盜挖,福建建窯遺址2004年遭盜挖等。對于城市類遺址,由于沒有利益的驅動,人為的有目的的盜挖則相對較少。窯址的盜挖不僅盜竊了重要文物,而且破壞了窯址內部的文化層,給今后窯遺址的研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3.窯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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