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要“以德為先”
2011/8/24 14:54:44
第六屆中國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已經展開,這對于景德鎮的陶瓷藝術家無疑是一件大好事。如何把好事辦好,讓那些評審出來的大師們,在藝術造詣上、職業道德上都能得到社會公認,而不讓人覺得有失公平、公正、公開,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如何把好事辦好,讓筆者想起了選拔任用干部時提出的“以德為先”原則,如果能把此原則引入到大師職稱評審工作中,將會有效地避免那些有失公平、公正、公開現象的產生。之所要“以德為先”,因為德是才的根本,才者未必都有德,國家尚且要“以德治國”,“以德為先”評選大師,方能德才兼備,也是克服愈來越多社會失德現象的一個有效舉措。
在經濟利益驅動下,非安全食品、非安全藥品、非安全建筑,比比皆是,失德已讓這個社會無安全立足之地。在陶瓷藝術領域也不例外,有用貼花假冒手繪的;有用氣窯燒的假冒柴窯燒的;有用新瓷作舊假冒古董瓷的等等,尤其假冒大師簽名克隆名人名作的,更是讓消費者不知所措、收藏者十分迷惘。
其實,評選國家級、省級大師,只是對其藝術造詣的評價,是一種榮譽。但如今已經背離初衷,以致讓有些大師都失去了原創熱情,蛻變成迎合市場的工匠。千人一面,“槍手”代勞,只要附上一個證書,就身價百倍,大師頭銜簡直成了一臺“印鈔機”。也非怪一些人想方設法花錢買獎項,找人寫論文,拼命奔“大師”黃金大道而去。
前段時間,網上針對江蘇宜興出現“納稅和公益慈善被列入申報紫砂藝人技術職稱晉級必要條件,對不符合這一條件的在申報技術職稱時將遭到一票否決”進行熱評。筆者認為,雖然大師評審不像選拔任用干部,但既然是一種榮譽象征,就應在“德”上有標準。“士有百行、以德為先”是社會文明的體現,如果能在大師評審中,也運用“以德為先”的原則,可以促進各地推薦申報大師人選時,嚴把德行關,讓有德的藝術人才脫穎而出,對藝術家努力地去追求“德藝雙馨”是一個很好的引導,陶瓷藝術市場也將能得到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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